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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命广场”中的城市经济学
时间:2014-11-24 15:29:5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木须虫 
  四年前为迎广州亚运会,耗资8亿打造西关最大的广场;四年后,因地铁8号线施工,广场又被拆了一半——今年9月,媒体质疑陈家祠广场被拆成了“短命建筑”,有市民直斥太浪费。20日,在由广州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到陈家祠广场集中视察时,荔湾区政府方面回应,“不仅没有造成浪费,还省了钱,加快了地铁建设。”(11月21日《新快报》)

  客观来说,一处漂亮而便民的广场被拆了一半,数亿的建设投资打了水漂,自然是一种浪费。但是,对政府来说,广场需要,地铁建设更需要,要想鱼与熊掌兼得,最优的选择只有地铁的建设避开广场。问题是,这种选择是要付出相当大代价的,城市的发展,使得土地越来越值钱,寸土寸金早不足以用来形容,地铁站避开广场涉及到拆迁或许就是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的成本。

  相反,广场属于已经征用的国有用地,不仅避开了征地时间的增值成本,而且没有多少附属设施,占用进行建设是成本最低的。毫无疑问,选择毁广场建地铁站,是城市短期利益最大化中的最优选择,带有必然性。站在城市投资成本的角度来说,“省了钱”不是没有道理。而站在城市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建了拆、拆了建终究是重复建设行为,正确的算计也掩盖不了城市建设的科学性。

  地铁与广场在建设步调上应该是能够协调的,前提是城市的发展规划要有预见性和严肃性。对于陈家祠广场建与毁,市民质疑明知要建地铁站为何要重金建设?针对这一质疑,相关部门的回应是建广场之时,8号地铁延长线不包括陈家祠广场站,该站的建设是今年才立项获批的,言下之意是先有广场建设,后有地铁建设,属于于规划滞后。稍具逻辑的人都知道,这个解释偷换了概念,地铁与广场是否立项,并不代表城市规划。

  相反,城市规划是建设的蓝本,是地块统筹城市功能的依据。地铁线路怎么走、广场如何配置,才是立项应该参照的依据。再往远一点,16年前建设广场一期,的确无法预计到地铁建设,但在后续的城市规划中,地铁与广场的建设关系,应当能够合理界定,避免建设上的冲突。可见,“短命广场”的背后,并非是城市规划滞后的问题,而是城市建设无规划可循,不管是当年为亚运会的广场二期建设,还是当下的地铁建设,都属于临时动议的建设。

  城市建设缺少规划的协调与指导,导致无序建设,形成冲突自是必然。处理冲突的唯一办法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在城市建设中征用成本最低、占用最便捷的永远都是首选,这意味着占地早、占地大的公益用地项目,更容易被迫作出让位。因为在城市经济学中,它永远是公共投资成本最小化和城市土地增值最大化的洼地。由此不难理解,为何城市的许多公共设施会如此短命,为何城市会热衷于重复建设,为何城市规划会形同虚设。

  规范城市建设秩序,使得城市建设回归到规划科学调节的轨道上来,关键还是要把决策权纳入程序化、法治化的轨道,防止城市经济学成为少数决定多数的“算盘”,更多地兼顾长远和多方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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