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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义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时间:2015-02-09 20:41:01  来源:城市化网 

  义乌市是享誉世界的全球小商品贸易中心和我国改革开放30年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2013年全市户籍人口76万人,流动人口133.2万人,常住人口12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综合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城镇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初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基本建立。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形成,到2017年,户籍人口综合参保率达到98%,力争实现3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初步建立。通过推进PPP等模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模式更加成熟,到2017年,完成20个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内领先。大部门制探索稳步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机制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基本建成。

  ——特色领域改革取得实效。全域城市化、城市国际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色工作成果明显,为全国同类地区改革探索出新经验。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完善与之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门槛,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在义乌落户的自由选择权;建立以居住证为基础的未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管理制度,提高市民化待遇水平。

  2.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状成本估算基础上,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探索建立“分类分担、分级分担、分步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市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由义乌市全额承担;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主要由义乌市承担,少部分成本由浙江省视具体领域分担。

  3.健全市民化配套政策。率先普及十二年基础教育,实行高中段职业教育免费;率先建立城乡并轨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等均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类别划分,取消城乡差别化待遇;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与常住人口数量挂钩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明确融资需求。编制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和融资规划,制定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和融资计划,编制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定投融资需求规模和适度举债规模。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以“一个中心、八大集团”为特征的义乌国资监管运营体系,多渠道推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发布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商业性基础设施结合开发的长效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的投资运营。

  3.创新投融资模式。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重点用于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市政设施建设;探索PPP模式融资,出台《义乌市特许经营领域PPP模式投资管理办法》,建立PPP融资项目库。

  (三)创新行政管理体制

  1.优化部门职能机构。调整优化政府纵向和横向职能分工,探索建立大部门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加大对城镇和社区放权,建立“一级政府、两级管理、三级服务”的扁平化管理模式。

  2.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制定相应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和用地等方面要素扶持。

  3.建立国际贸易便利化管理体制。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相关领域综合化、属地化管理,全面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推行“单一窗口”管理模式。

  4.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市、镇两级行政执法资源,促进多部门城市管理职能整合,推广应用数字城管平台,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开展浙江义乌特色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全域城市化推进机制。加快实现公共政策城乡均衡、公共服务城乡覆盖、公共设施城乡一体的全域城市化发展格局。

  2.提升城市国际化发展水平。加大口岸开放合作力度,谋划建设国际化功能新区,创新外国人管理服务机制。

  3.建立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以社区“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精细化管理服务机制,深化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体制改革。

  4.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绩考评机制,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指挥和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履行牵头协调和指导服务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推进机制。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和阶段性行动计划,出台具体政策,落实承担单位和完成时限,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完善相应统计制度和考核管理办法。

  (三)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工作交流、年度总结、中期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工作实行阶段性评估,及时梳理和总结经验,取得的重大改革成果及时上报,遇到的问题难题及时反馈解决。

  (四)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杂志、电台、论坛等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试点的浓厚氛围,构建全方位公众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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