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8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浙江省嘉兴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时间:2015-02-09 20:13:20  来源:城市化网 

  嘉兴市地处长三角几何中心,市域面积3915平方公里,全市区域发展均衡,城乡一体化发展走在前列。2013年常住人口456万,户籍人口346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7.1%。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地区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到2020年达到65%,新型城镇化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成为全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区和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

  ——城乡一体化发展迈向更高阶段。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及其市场交易体系,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构建统一完善的基础设施网和社会保障网,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机制。

  ——社会治理能力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更加高效,基层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加凸显,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具有鲜明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体系。

  ——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创新平台优化升级,创新资源集聚显著,创新创业环境优越,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区域创新体系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多规合一”机制基本建立。不同规划的地位、性质、内容和审批程序基本理顺,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更趋完善,“一套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实施”的规划管理机制基本确立。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

  1.全面建立“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制度。完善农村产权登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确权登记发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促进农村产权合理流动。

  2.构建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和社会保障网。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逐步缩小机制,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验,构建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建立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等机制。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在落户城镇后享有城镇公共服务权益的同时,继续享有农村的各种经济权益,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分阶段减少依附于原有户籍基础上各项政策差异。

  5.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培育多元化农村金融主体,推动村镇银行实现县(市)全覆盖,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规范发展。开展“普惠金融”专项行动。

  (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1.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创新市、县行政审批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行区镇合一、园区整合等改革,推进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型,提升区域竞争力。

  2.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镇(街道)基层延伸综合执法范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和完善扁平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公益化服务的社区管理模式。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建设。

  3.全面开展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建立差别化的要素分配机制,搭建要素交易平台。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改革。

  4.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机制。

  (三)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1.深化推进“省校合作”模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嘉兴科技城“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成立十周年时的批示精神,着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2.推动区域创新平台扩容提质。重点推进嘉兴科技城建设,力争成为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扎实推进嘉兴光伏高新技术园区“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

  3.构建创新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经济,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服务业创新。

  4.强化创新要素支撑。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建立研究院、研发中心和技术中心,促进科技成果本地化产业化。

  (四)建立“多规合一”机制

  1.创新规划编制管理。创新规划工作程序,明确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融合机制。科学确立城市发展战略、功能定位和形态。

  2.强化规划实施刚性。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保障规划刚性执行、全面实施。

  3.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形成市县联动、上下衔接、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和工作体系。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兴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总体设计和统一领导;下设若干专门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努力创特色、出亮点。

  (三)营造试点氛围。建立试点工作督查制度,定期对试点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凝聚改革共识,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责任豁免的机制,形成支持改革试点的浓厚氛围。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