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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现平权,取消农业户口无意义
时间:2014-11-17 17:53:32  来源:红网  作者:张松超 
  河南省日前制定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11月13日新华网)
 
  此前不久,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一政策广受好评,甚至被人们誉为继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又一破冰之旅,所以,这次河南省出台户籍改革的相关政策,应该是对中央政府具体政策的落实。
 
  目前,全国已经有不少地区展开了户籍改革试点工作,从推进的经验和效果来看,人们也都达成了一种共识,即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这只不过是一种称呼罢了,最重要的是要让农民切实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否则这样的户籍改革是没有意义的。
 
  随着国家对“三农”支持力度的加大,农民得到的农业补贴也会越来越多,再加上已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农业户口也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红利。要知道,当下“农转非”容易了,“非转农”却难多了,比如在浙江义乌,一个农业户口至少值一百万,那么户籍改革之后假如不能享受到与之前城市居民应有的权利,与此同时又失去了之前依附在农业户口上的利益,改革后单实现了人口的自由流动,谁能说这样的改革是有意义的呢?
 
  所以,取消农业户口的关键是不折不扣地实现平权,让他们享有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各方面的制度性福利,真正地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
 
  建立在之前试点工作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看到此次河南省的户籍改革有颇多可圈可点之处。比如明确设立刚性条件——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的条件,与此同时,支持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并探索集体收益分配权市场化的有效形式。让农民在转成非农户口的时候,还不至于无偿失去依附于农业户口上的红利。取消农业户口之后实行居住证制度,最终逐步实现平权,这样的改革措施很大程度上都打消了人们的顾虑。
 
  当然了,都知道户籍制度改革也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难题,比如户籍福利更多的大城市,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等等,而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看到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如“积分落户”制度,尽管还存在着不成熟之处,但从整体来看,不可谓不是一个务实的举措,也正是这样一种态度,才让人们对当下的户籍制度改革透露出了期待。
 
  众所周知,要想让好的改革措施真正发挥作用,关键还要看落实情况,所以,不管是此次河南的户籍改革,还是之后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措施,我们都期待这些政策能够在平权的方向上不折不扣地落地,最终让改革者受惠,也实现户籍改革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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