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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执法者”是执法黑社会化的例证
时间:2014-08-21 22:23:45  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光明网评论员:宁波街头出现“神秘执法者”:“一辆皮卡车,一辆小货车,外地口音,好几个纹满文身,彪形大汉,不穿制服,不戴标牌,还带了电警棍”,巡街、砸手机、强制收东西,自称是宁波海曙城管“雇来的”。但海曙城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回应“不存在这种现象”。

  这是个挺有趣的回答。若“不存在这种现象”,这支黑社会做派的“执法队伍”从何而来、问谁拿钱?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开着执法的车、干着城管的活儿呢?来自海曙城管局某中队负责人的回答也有意思:“我们发动辖区保洁公司、社区、物业共同参与和管理,加派了人手。”这相当于既承认了事实又否认了事情的性质,官场的语言艺术在此得见一斑。

  城管打人、暴力执法的消息近年常见于报端,既暴露了基层治理的乱象,也塑造了城管的“公共形象”,客观上让城管群体成为了执法整顿和媒体监督的重点对象。既然处在公共视线之中,再穿着制服暴力执法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雇佣临时工因此成了一个上佳的选择,办事时不必顾及执法部门的规则与形象,出事时又有现成的替罪羊,何乐不为?从海曙当地的情况来看,这群满身纹身的彪形大汉未必是城管一家的“临时工”,而是符合多头治理中各家的利益,也有可能是利益共谋的结果。

  无论他们来自一方还是为多方“负责”,这支没有执法权力却敢拿着电棍巡街的神秘队伍,无疑是基层执法黑社会化的又一例证。正如光明网评论员多次在文章中论及的,基层公权力操纵一些组织充当家丁护院以确保、扩大部门利益、团体利益情况,在各个地方、各个领域中都时有出现。拆迁中动辄上演全武行的拆迁公司即是,拦访中私设黑监狱的保安公司即是,地方基建投资中临时成立的所谓“融资公司”即是,在高速公路上贩卖罚款年票、月票、保护牌的“车队组织”即是,宁波这批持电棍巡街的所谓“神秘执法人员”也是。一旦与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它们就变成了一种“二政府”,能随时组织随时拆解,方便攫取利益也方便推卸责任。

  即便仅就雇佣执法而言,这种情况也会导致执法权力与责任分离的倾向,让滥用权力与空置责任的现象同时出现。执法者既能据此对付“乱堆乱放、违停、无证摊贩”等治理难题,又能在公众质询中以一句“不存在这种现象”塞责,获得治理成绩而不用承担暴力执法的责任,可称两全其美。此风一长,肯定会助长基层部门规避义务、扩大权力的惯性。

  不得不说,城管系统承担了很多转型社会中的治理难题,近些年关于城管改革的呼声也不绝于耳,但这些“难”都构不成执法黑社会化的理由。乱停乱放、无证经营不过是城市的皮癣,治愈尚可“徐徐图之”;通过雇佣执法、黑社会化执法来达到治理效果的思路,才是这个社会的肿瘤,极易让法治公平的环境染上癌症。和前者比起来,先治一治后者反倒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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