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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在报亭强拆中失去对法律的敬畏
时间:2014-08-11 21:15:28  来源:齐鲁网  作者:刘义杰 
  针对媒体报道强拆报亭一事,朝阳区政府回应称,根据首都环境建设委有关要求和北京市报刊亭设置规范,朝阳区对部分区域的报刊亭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规范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8月10日央视)

  报亭有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也没有到期。仅仅一句口头通知,几十处报亭就在一夜间被拆掉了。终于在舆论的关注下,朝阳区回应了,说并非拆除,而是改移。但问题是,回应再好也掩盖不了鲁莽执法的现实,有图有真相,当报亭业主向执法者下跪,当业主被执法者压在胯下,再有理的拆除,也因为暴力执法失去了合法性。

  因为城市的新规划,为了所谓的“大环境”报亭需要拆除,城市管理者应该提前以正式的形式通知报亭经营者,并对他们每个人的情况摸底,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诉求。这不仅是人性执法的要求,更是对契约精神的遵守。几乎所有报亭都是合法经营,都有着合法的手续,这手续的有效期就是和城市管理者签订的契约,契约一旦签订,在其没有失效前,不管是谁都应该遵守。因为其他原因,城市管理者要拆掉报亭,那么,应该做的就是和报亭经营者协商,并进行妥善的安置和赔偿,凭借着自身的权力地位就单方面撕毁契约,而且还暴力拆迁,根本上就是知法违法,任何借口都逃脱不了对法律的蔑视。

  如今中央提倡群众路线和依法治国。相关部门不能一边喊口号,一边我行我素的继续耍官僚。也不能无视法律的规范,要求老百姓遵守法律,自己却选择性执法,无视法律对自己的约束。正如人民日报的评论,“部分报亭违章占道、超范围经营,确需治理。但它连接市民需要和业主利益,即便依法整治,也当以顺畅沟通避免冲突,以人性执法消弭分歧。”报亭是小,但背后是民心民意,更是体现了政府是否遵守契约精神,是否有公信力,是否真正做到把权力约束在法律之内。

  城市需要文明,需要人文,也需要法治。这就是公众不满的原因,城市的建筑的存在是城市记忆的积累,也是财富的积累,更是法治精神的积累。这就是国外对建筑重视的原因。回到报亭上,报亭几十年来是人们的城市记忆,报亭的存在便利了人们,也积累了这个城市的文化。对城市管理者来说,对报亭的敬畏,就是对城市人文的敬畏,更是对法治的敬畏。破房子风可进,雨可进,但是国王不可进。为什么?这是因为权力和法律的界限,当权力无视权利,拆掉了报亭,也就拆掉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但城市管理者都无视法律,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凭什么遵守?

  由此来说,一个回应不够的。对报亭经营者进行赔偿,并追求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才是城市管理者应该做的,也是城市的人文和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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