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光明日报:必须切断社会抚养费非法利益链
时间:2014-05-20 10:13:37  来源:上海东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必须合法,使用必须合规,信息必须公开。这既是各界讨论达成的法理认同和基本共识,也是改革的大势所趋。

  媒体报道说,江西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要求公安局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

  过去有一种社会现象叫“黑吃黑”,即此非法团伙抢夺彼团伙的非法所得,后者竟也有苦难言。今天,在我们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又出现另一种相似现象叫“非吃非”,即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机构从个体的非法行为中非法牟利自肥。修水县有关部门相互勾结,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上大发横财即是一例。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竟要求公安机关卡住超生儿上户口。没有交齐社会抚养费,就坚决不给上户口,上不了户口就意味着是黑户,无法就学、不能享受社保。这一招够狠。但是,常识告诉我们,每一个生命都有生存、健康和受教育的权利,即便是计划外生育,这项权利也不能被任意剥夺。况且社会抚养费本质上就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通过法院,征收的过程本身就不具备强制性和附加性。换言之,以上户口设卡逼缴社会抚养费的做法不合法。目前,山东省和江西南昌市等多地户籍管理部门已明确规定,新生儿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这是改革的大方向。

  另一个基本常识是,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收缴分离。标准的流程是,收费单位开出单据后,缴费人持有单据去银行或行政服务窗口缴费,钱直接进入国库。财政部门定期对财政票据进行监督核发,进而根据有关程序划拨使用这些经费。而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公安局竟罔顾规定,兀自做起了“买卖”—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儿的社会抚养费后,公安局可获得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提成。当地人口计生委则从社会抚养费中获取部门经费。在这条利益链上,人口计生委、公安机关、乡镇政府都分得了利益,可谓皆大欢喜。只是,这种“同吃同吃”的快意,背后是许多民众的无奈与悲愤,是对民生人权、法律法规的践踏与无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必须合法,使用必须合规,信息必须公开。这既是各界讨论达成的法理认同和基本共识,也是改革的大势所趋。目前一些地方不仅对这种社会共识毫无敬畏,毫无顺应改革、主动作为之心,相反,恨不能在改革新局面到来之前,狠狠地捞它几笔。这种钻改革时间差的空子、“非吃非”的做法,损害的既是百姓的利益,更是政府的公信。当某些政府部门沆瀣一气,把卡要百姓当成一种生财之道,它的公正性、权威性就会荡然无存。

  今天,整个中国社会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驱动下,不断完善制度、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各级政府部门既是政策的制定者更是改革的推动者,必须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多为百姓着想,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遏制“非吃非”现象的生长和蔓延。尤其是要防止那些认识上的模糊地带、改革即将触及的领域成为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捞取外快的猎场。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