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居住证乱象1——办证潜规则
时间:2014-02-27 13:11:02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谭少容 叶紫 

  拥有居住证不仅可以享受申领驾照、申请法律援助、申请医疗救助、申请港澳商务签注等服务;符合一定条件可以申请入户、子女享受与户籍人口学生同等教育待遇等;流动人员凭有效居住证才能办理社保、医保、医疗救助等基本保障……这是我国很多城市在推行居住证的说法,让人感觉服务如此之多,居住证如此美好,却与民众的切身感受差别很大。

  在居住证制度试点和施行的一些城市,因为理解不同,各地大多“自行其事”,规定和标准各有不同,甚至有城市索性将“居住证”完全当作了“暂住证”。

  办证潜规则

  媒体近日报道,一名外地青年在广东省中山市办理居住证,不仅遭遇繁琐手续,还陷入了考驾照、找工作、办证孰先孰后的困境。很多地方皆向办证人员提出了宽严不一的要求。

  不久前在《三联生活周刊》的“个人问题”专栏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的就是居住证的问题。这位老兄千辛万苦领到了“闪闪发光”的居住证,却没想到给自己带来了更大的麻烦——每年换证要去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院体检,去定点的照相馆拍照片,花了不少冤枉钱不说,换证的手续还异常繁琐。更关键的是,这个居住证到了关键时刻也起不了证明他在上海“合法居住”的作用,警察在核实他的证件时说了,你唯一的合法身份证件只有身份证,没有身份证,居住证根本就不管用。这位老兄据此感叹,费钱费力办的居住证其实根本就是废纸一张。

  在全国范围实施居住证制度,发证和申请都能为官员们创收,一些地方手握公权的人趁机敛财。《惠州日报》报道说,有人办证时被收取153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和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贵阳晚报》也报道说,有人办居住证时缴了120元,回来以后才听说办证是免费的。几件事情实则暴露出潜规则在现实运作中的不合理。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