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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教师,贯彻上不应打小九九
时间:2018-04-12 13:14:23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戎国强 
       《人民日报》昨天报道,北京市门头沟区最近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制度,区域内公办校的优秀教师可以打破校际界限,实现跨校流动,除了在本学校教课以外,还要到区内其他学校兼课。这样的教师被称为“共享教师”。

  众所周知,师资分配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多年来,教师资源的分布,呈现城市优于农村,中心地区优于偏远地区的特点,一直阻碍着教育公平的推进。“共享教师”无疑有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所谓“区管校聘”,目的是把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师资的配置、使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一个区的教育系统内流动。这个制度设计,此前称为“教师流动”。

  在现有师资分布格局下,教师流动,当然是指优质师资由城市向农村流动,由中心地区向边远地区流动。有“流动”,才有“共享”,而流动是有诸多现实困难的。参加流动的教师,他们的家庭居住地是相对固定的,既然要“流动”,距离不会是一点点。远离家庭,教师的家庭生活就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如何减少“流动”给教师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和困难,需要未雨绸缪,让参加流动的教师无后顾之忧。

  已出台多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中,就提出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但是,与这个纲要相反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从农村学校、边远学校选拔教师,充实城镇学校的师资队伍。一些农村学校的教师千方百计往城镇学校办调动。如果各种资源向农村学校、边远学校倾斜,还会发生这种逆向流动吗?

  人民日报这篇报道唯一提到的一位参加流动的教师,是门头沟区教师进修学院的特级教师李春旺。报道说,“李春旺老师本学期除了在本校带领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还到斋堂中学为初二年级两个班的学生上课”,不难看出,教师进修学校才是李春旺老师的“本校”,他的流动,是以教师进修学校为中心,流出去后,还要流回进修学校。说明他还是一个“学校人”,不是“系统人”。一县一区,都有自己的“名校”,名校的优秀教师多于其他学校,在名校校长看来,“教师流动”,是本来属于自己的优质师资流到外校去,外校是“教师共享”的受益者,自己是受损者。

  这不难理解,优秀教师,是一个学校的优质资源,学校向社会招生时,要用优秀教师吸引生源。生源就是利益,学校不会轻易放弃对优秀教师的支配权。名校是否有“共享”的积极性,一方面需要唤醒、提升名校主事者的社会责任意识、人文关怀意识,一方面也要避免对名校教学造成损伤。

  师资共享,是师资配置方式的的调整,也是利益格局的变动。利益格局中的优势者往往对改革提不起劲来。说得现实一点,改革是进一步退两步还是进两步退一步,是利益攸关各方博弈的结果。但是,部门的管理者不能忘记:在一单位一部门的利益之上,更重要的是全体人民的长远利益,教育公平就是长远利益,国家利益。在大的政策方针已经决定的情况下,对单位利益、部门利益等局部利益让步、姑息太多,是在打小九九,应为决策者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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