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4月24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住建部:县级以上城管部门要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
时间:2016-12-22 14:08:12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日前以“建督综函[2016]1号”下发通知,决定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合理配备并使用执法记录仪等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和视频音频资料传输、存储等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中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的,应当实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