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居住证是一种进步,但仔细思考发现,给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就是劳民伤财。鉴于目前因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城乡福利差异问题,凭身份证就享受城市的所有福利的确不现实,地方政府可以将居住证的功能转移到身份证和社保卡上,用好身份证。比如外来人口到一个城市凭身份证报到注册、离开城市予以注销。建议把用于办理居住证的经费用在加强身份证、社保卡功能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强化基层派出所、街道、社区管理职能,做好监控,给流动人口解决实际问题。节省下来的经费还可用于医疗、教育等民生工程。
现在是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在网络科技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政府只需一个代码即可查遍所有个人登记信息,包括曾经修改过的信息。从技术上看,让国民办理......
居住证只是权益之计,未来应加快建立国民信息系统——身份证电子管理系统,并且让身份证系统更加公平、人性化、高效地发挥管理的作用。将来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一个唯一的身份证号码,把户口、档案(过去档案都是封闭的)都电子化,户籍的相关资料都放到国民信息系统中来,包括个人收入情况、纳税情况、就业失业情况、申领低保、经济适用房情况,还有信用情况、犯罪记录,甚至做义工、慈善方面的记录等等都加入其中。
这样的全国性的国民信息系统在现有的户籍、档案、银行信用体系等基础上加快建设,快的话两三年就能初步建立起来,最多四五年。以后,身份证也是可以刷卡的,各个城市街头伫立着刷卡机,公民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在刷卡机上一刷,管理部门......
身份证就是证明公民身份权利的核心凭证,让共和国的公民拿着身份证暂住在自己的国土上已经堪称奇闻,城市又以连坐处罚的狠招倒逼房东与用工单位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更是伤害了流动人口的感情。从字面上看,“居住”比“暂住”具有进步意义。但是,城市无权强制持有身份证的居民办理居住证,并以居住证绑架他们的租房、就业权利。在一个日益开放的社会,一纸规定也限制不了公民自由居住、就业的权利。
包括宪法在内的多部法律没有限制公民自由迁徙、居住、就业的权利,地方凭什么另起炉灶、滥设行政许可,想当然拿流动人口当假想敌?逼办居住证绑架公民的合法权利?在日益开放的时代,城市仍然坚持治理思维,没有形成服务理念,闭门管理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