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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多缴多得为何“不得人心”
时间:2016-02-24 16:52: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徐立凡 

    近日,针对养老金缴费多少年更划算的问题,人社部给出回应:我国正在健全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同时有人社部专家透露,统筹账户资金余额的继承问题正在研究当中。

    按照现行养老金支付体系,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本就与其工作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相关。缴费年限越长,领取的养老金自然越多。但是,如果算上资金贬值、寿命预期的限制等不可控因素,多缴多得是否真的划算就成了问题。有报道显示,以5000元月薪的职工养老金为例,分别缴纳15年和35年后,根据现在的养老制度计算,不管采取哪种缴费方式,在60岁退休后,都必须至少连续领取16B17年才能拿回企业及自己缴纳的全部费用。在这种计算模式下,缴纳年限短的人反而相对划算。由于国家将实行延迟退休政策,未来退休年限推迟后,能否在寿命预期年限内拿回养老金将更不可知。

    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选择多缴多得的方式,这也是迫使现行养老支付制度必须改革的主要原因。如果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的养老资金余额都可以继承,就能消除退休人员对寿命预期限制的担心,这也是对养老金这种形式的个人财产权应有的制度保障。此外,由于多年来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GDP和CPI,因此从宏观看,即使未来货币出现一定程度的贬值,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人民币国际化等一系列战略考量制约下,贬值也会有一定的下限。进而,货币贬值对养老金含金量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从目前来看,为养老金建立多缴多得的“安全阀”更适用于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则缺乏明确的相关制度安排。而相对而言,覆盖1.5亿人的居民养老金领取者是更需要关注的群体。现在,这一群体的养老金待遇刚上调到70元,已使财政投入了近1000亿元。显然,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提高到能应对日常生活的水平,不能只靠政府财政一力承担,还需为城乡居民养老金打开市场通道,形成财政与个人共同承担的良性机制。

    制约养老金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还有待遇差距。根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近日出版的《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6》,2005年以来,尽管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年增长10%的速度提高,但公务人员养老待遇提高更快。11年过去了,二者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继续扩大。这种现象同样会让人们对养老金多缴多得的有效性产生疑问。

    从总体考量,养老金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能否健全起来,不能只算职工养老金这一块。对职工养老金只讲市场原则,对城乡居民养老金只讲兜底,对公务员养老金只讲级别待遇,激励机制再完善也难服众。从这个角度讲,养老制度分设导致的公平性困境,是问题的核心。有普遍的公平制度设计,财政、企业和个人的账才能合理分配,可以说,公平而不是其他,对人们如何缴纳养老金起着最大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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