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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的三个突破点
时间:2015-06-20 23:09:27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陶希东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2014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上海努力走出一条符合特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社会治理新路子。总书记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上海作为一个拥有2400多万人口的国际大都市,切实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人为核心,构筑起人际和谐的社会良性秩序,是上海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一个重大政治社会议题。笔者以为,这一新路的深化探索,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以城市基层为依托,在全面实现“街镇共治、小区自治”格局上求突破。社区和邻里,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让城市饱含温情的港湾,更是社会治理力量的源泉所在。基层社区是离市民最近、社会问题最突出、居民服务需求最旺盛的地方,如果服务好一线居民、治理好基层社区,特大城市社会治理就成功了大半。这需要强化两点:其一,在全面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加大市、区两级与社会管理相关事务的人、财、物向街镇下沉和转移的力度,让街镇成为有能力、有权限、有人才、有财力的“社会共治网格单元”,健全有效的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体系,构筑“步行化、一站式、全覆盖”的公共服务圈或生活圈,在家门口满足居民服务需求。其二,以现有的“自治家园”成果为基础,总结好的经验和模式,加以推广,指导更多的居住小区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商”的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构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和谐关系,努力把各类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在构筑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协同参与跨界治理机制上寻求新突破。综观西方国际大都市的社会治理体系,有一套政府、企业、市场、公众相互之间协同参与、有效运转的社会机制,如公私合作伙伴制、政府间协议、跨部门管理等。全面调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多元化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与关键。在这些方面,上海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需要强化和完善,一方面,要加快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吸纳社会组织、市场企业来提供城市公共产品和服务,扩大社会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顺应社会发展需求,着力改善和优化社工人才成长的外部环境,培养专业化的社会治理领导干部队伍、社会治理领军人才队伍、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广大的社会志愿者人才队伍。

  三是,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抓手,在探索特大城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使用技术上求突破。一方面,要充分借助互联网优势,破除社会治理中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问题,在不同层面构建多类型的统一化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提高整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现实与虚拟相结合,采取大数据技术手段,在交通、医疗、救助、流动人口等社会治理领域中,充分挖掘潜藏在民间(民意调查)和政府部门中的大数据,分析特大城市社会运动的内在规律和趋势,为更加合理地布局城市社会服务设施、提高城市服务效率和政策有效性等提供便利和依据。(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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