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广州8区去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8亿 账目明细不明
时间:2014-08-14 13:38:01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今年1月,广州12区市集体公布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开全国之先河。截至昨日天河区最新公布了相关数据后,广州已有8个区陆续公布2013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分别是白云区、海珠区、花都区、越秀区、番禺区、荔湾区、黄埔区、天河区。新快报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仅广州8区去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达8.22亿元,就比2012年全市征收的4.75亿元劲增73.05%。

  8个亿的巨额社会抚养费究竟用到哪儿?多区计生部门回应称,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再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至于账目收支明细,依然不明了。

  盘点

  3区征收均过亿 天河增幅达420%

  根据8个区征收情况,目前白云区以1.96亿元暂居榜首,该区2012年也以1.18亿元“夺魁”。而天河、海珠分别以1.65亿元和1.17亿元位列次席和第三席。这也是广州市截至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过亿元的三个区。

  从增幅来讲,天河区净增1.33亿元领跑全市,增幅达到420%。而海珠、越秀和荔湾三个区增幅都超过220%。实际增长金额方面,天河、海珠、白云分列前三,分别达到1.33亿元、0.86亿元、0.78亿元。

  截至记者发稿时,萝岗、南沙、从化、增城4个区的尚未公布2013年征收情况。其中,南沙区承诺今天公布,而萝岗区则表示本月内公布,其他两区尚未给出时间表。

  原因

  为上户扎堆缴费致罚款激增

  去年社会抚养费激增大多是因为征收基数,即各区人均年收入的增长。例如,天河区2013年征收基数为39068元,比2012年35376元增加3692元;越秀区2013年征收基数为38722元,比2012年34901元增加3821元;其他各区增幅也在三四千元左右,基数涨幅在10%左右。

  通过对比公开数据发现,广州8区去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比2012年最低增幅也有27%。假设各区超生人数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征收总额激增必然还有其他重要原因。

  对此,征收金额和增幅均居全市前列的白云区计生部门解释,因为《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很多以前违法超生的市民以为在2013年8月1日以后小孩户口不能入户或者迁入广州了,所以都赶在2013年8月1日前缴纳社会抚养费。

  此外,也与执法和宣传力度加大有关。因为该区2013年开展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专项检查行动,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各街镇对往年的案件进行了清理清查,对应缴未缴的积极进行催缴,对到期未缴的积极移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用途

  各区自收自支不存在“专款专用”

  对于公众最关心的8亿元社会抚养费的去向问题,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社会抚养费属财政专户管理,实际支出都是由各区(县级市)自主确定,都是各区自收自支,不经过市里。

  昨日,黄埔区人口与计生局负责人回复记者,该区社会抚养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即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由当事人持“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过银行直接上缴国库。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而花都区计生部门解释,社会抚养费收入与支出脱钩,不存在对应关系及“专款专用”问题。该局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白云区计生部门也给出类似的解释。

  乱象观察

  公布格式缺乏规范 公开时间也未强制

  新快报讯 记者翻查已经公布的各区2013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网页发现,最早公布的是黄埔区,在4月23日该区已在官网挂出相关通告,两天后荔湾区也进行了公布,最集中公布的是4月30日,越秀、海珠和番禺同在这天公布。而增城市虽然还没有公布,但在8月8日一个会议通报中公布了今年1至7月全市共征收社会抚养费为6703.71万元。

  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区公布的格式、征收依据各有差别。就格式而言,最精简的通告是天河区的118字,花都和黄埔区公开的通告也只有200多字,其余各区的报告在七八百字之间。造成格式差别的主要原因是天河、花都和黄埔区并没有列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细条例。

  此外,各区的通告中提及的征收依据也有所差别,依据阐述最详细的黄埔区在通告中列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五项,而白云区和天河区只分别列出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项。

  为何会出现如此乱象?记者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了解到,尽管今年初便已明确提出要公开2013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但却一直没有统一相关规范内容格式、公开时间,因此目前各区的公开方式都可以说“并无违规”,甚至连仍未给出公开时间表的从化市和增城市,均不存在“逾期”公开的问题。

  各界声音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

  “只公布征收总数没有太大意义”

  新快报讯 “三公都晒得越来越细,越来越规范,社会抚养费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在社会抚养费去向和细化款项无法明确之前,只公布征收总数没有太大意义。他建议,除了应明确规范公开的时间和格式外,费用征收金额应细化公布到街镇级,还要列出违反不同计生条例的人次和分别征收款项。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管理,韩志鹏则认为统筹到区财政管理不妥,应该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社会抚养费应该首要用于救助失独老人,比如利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老人院。其次,这笔费用还能用于养老事业、特别是空巢老人保障方面”。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则表示,要讨论社会抚养费的用途,前提要明确所谓“社会抚养”的范畴和定义,“社会抚养最直接的领域是基础教育和基础医疗方面”。不过他认为,目前政府已出台单独二孩政策,“超生罚款”的名目已逐渐站不住脚,社会抚养费征收理由必然愈发受质疑,“超生的小孩也是由其父母抚养成长,参加工作后还会成为劳动力资源;说超生摊薄了社会资源这个假设根本不存在”。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