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肺病农民工综合救助模式待建立
时间:2014-07-10 07:59:08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郑莉 

  中工网讯(记者郑莉)“政府对于尘肺病农民工的帮助力度和广度还有很大拓展空间。”在7月5日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4)》中,有关专家建议以地区为单位,探索建立政府、社会力量与农民工三方合作的尘肺病农民工综合救助模式,从而减轻尘肺病患者及其家庭的生活重负。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通报,公布我国2013年报告职业病数量为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占总数的87.72%。近年来,新增尘肺病病例以每年超过2万的速度增长。更令人担忧的是,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乡镇、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并不在获取我国职业病统计数据的健康监护范围之内。保守估计,尘肺病实际患病人数将超过100万例。

  “逾百万农民工的尘肺病,涉及到千万人的生活。我们不能看着这样的群体在病痛中死去,看着他们的家人陷入困境。”参与调查和报告撰写的专家和志愿者有着共同的感受:救助尘肺病农民工是各级政府和国家应当担负起的责任。

  根据本次调查显示,尘肺病农民工一方面需要支付大量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多处于失业状态使他们的生活难以为继。仅有29.5%得到低保支持,70.5%没有得到,且每个家庭每个月可以得到低保的金额在400元以下。大量已经患病但无法找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农民工,急需来自政府和社会的救助。

  有关人士建议,建立三种救助方式帮助尘肺病患者走出困境。包括将尘肺病确定为国家保险或工伤的全民保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尘肺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按照市级统筹、省里支持的方式,在各地建立尘肺病农民工生活救助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尘肺病专项基金,基金可以由中央财政安排或从现有工伤保险基金中的冗余部分安排。此外,对于病情较轻的农民工,出台专项措施,根据身体状况,指导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帮助他们的家庭“可持续发展”。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卢晖临则建议,在落实用工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追究力度的同时,把尘肺病的诊断、赔偿和劳动关系的认定分离,劳动者出现疑似病症,就可以到相应的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尘肺病后即应得到全额或者绝大部分的赔偿,然后再追溯劳动关系,“以免尘肺病患者在急需救命钱时被‘踢皮球’”。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