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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凭二维码丢垃圾 垃圾费或随水费捆绑征收
时间:2014-05-12 13:45:46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陈杨 

  ■新快报记者   广州的垃圾费如何收取?征求意见方案将于今年6-7月出炉。上周,广州市城管委实地考察杭州、上海的垃圾分类试点、流动摊贩治理等多方面的城市管理工作,在相互交流的同时,也预备出台一些新措施。新快报等媒体记者随行采访,记者了解到,广州在酝酿征收垃圾费的征求意见稿,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目前正考虑如何随水费征收,计划年底出台。

  虽然各地都有较为成功的试点模式,但如何征收垃圾费才能更好地推动垃圾分类是各地城管部门都在思索的难题。广州市城管委透露,征求意见方案将于6-7月出台,鼓励先随水费征收。

  据悉,目前广州、上海、杭州对于垃圾费的收取及标准各不相同。广州采用上门收取,标准是每月15元(实际上很多小区会低于这个标准);杭州则为每年每户50元,也由社区征收;上海则是对居民不收费,对单位收费,各区标准不一,但不超过40元/桶。三者目前存在的共同问题是,垃圾费的收费模式和垃圾量没有挂钩,因此对推动垃圾分类的动力不足。

  对此,广州市城管委分类管理处处长尹自永透露,广州在酝酿征收垃圾费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按照此前广东省物价局、发改委的文件,鼓励先随水费征收。“随水费征收成本比较低,但怎么让垃圾行为和排放联系起来,还要探讨如何从量上,让垃圾分类的家庭少缴费。”尹自永表示,城管委正在考虑如何把随水费征收以及计量收费相结合,找到一个折中方案,真正落实谁排放谁付费这个责任机制。”这个方案6-7月份会征求意见,计划年底出台。”

  建智能垃圾房 凭二维码丢垃圾

  国内经验

  ●杭州亮点

  杭州上城区清波街道劳动路社区新民村是杭州的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之一。它独特之处在于“智能垃圾房”+“二维码扫描”。

  据悉,该试点小区与广州的一个试点——越华路省民政厅大院背景情况类似。两处的居民数量相近,都在200户左右。双方都以事业单位人员或退休公务员为主,对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较高。而且两者的运行模式均为“定时定点”收运垃圾。

  在广州,省民政厅大院的垃圾投放点,为了便于居民投放长时间打开,难免垃圾臭气外泄。这一情况在杭州的试点也曾遇到。于是,新民村将原来的垃圾房改成智能垃圾房。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均封闭在垃圾房内。居民丢垃圾时,将每家每户独有的二维码识别卡对准读卡器,相应的垃圾桶门即会自动打开,既省去了居民手动打开垃圾桶的麻烦,也便于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广州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表示,该设备成本不高且实用,能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积极性和有效性,如果条件可行,广州也有可能会引进采用。

  建绿色奖励账户 积分可兑奖

  ●上海亮点

  对于如何推动垃圾分类,无论是广州,还是杭州、上海,均以奖励为主,其中上海还为此建立了“绿色账户”。

  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环卫管理处处长熊英介绍,“绿色账户”分为前台采集和后台管理。“比如你小区参与了分类,我们有前端采集设备,检查效果觉得好就计10分。这个分数采集到后台管理的数据库中,积累到了一定程度就兑换。”熊英表示,对于兑换的东西,不仅有实用的食用油、牙膏等物质奖励、文化奖励,还有评选优秀家庭、发放文化大剧院的门票等等。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总工程师唐家富表示,垃圾分类的鼓励模式还在继续探索,将来除了实物兑换,还想试点权益兑换、信用兑换,和银行卡的信用挂钩等等。

  ■相关链接

  上海已无城管“协管员”

  委托管理公司维护秩序

  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认为这种模式广州也可尝试

  新快报讯 记者陈杨报道 上海和广州均是流动人口众多的城市,流动摊贩的管理也一直是城市管理的重点,此次广州市城管委也考察了流动摊贩管理经验。记者获悉,上海已无“城管协管员”的概念,由第三方进行摊贩的日常秩序维护,而流动摊贩疏导点也是“自然形成”,并非指定。

  小贩和城管的冲突时而见诸报端,其中涉事的一方都被指为“协管员”。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容管理处负责人孙芝兴表示,城管在上海已是“参公”管理,而原来概念中的“协管员”已经没有了。据他介绍,为了补充日常巡查中城管的人力不足,从去年开始,该局探索委托第三方(即管理公司)来进行日常的秩序维护。“这个地方乱,先由城管整治好;再委托第三方来固守,对违规的摊贩进行劝说、宣传、征求意见(走不走),不走给半小时的整改时间,再不行就由城管来执法。”孙芝兴说,对于签约的第三方公司,一般先试用一个月,做得好就再用三个月、半年。对于这种模式,广州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认为广州也可以尝试。

  另外,据介绍,上海也有流动摊贩疏导点,但与广州不同的是,疏导点多是此前流动摊贩的聚集点,政府根据居民需求,就地设立,而非另外指定地点。但记者在实地考察中也发现,由于疏导点采取的是公益模式,每月仅收取数百元的垃圾费,相较于周边市场的租金,显得尤为实惠。因此,有档主转租给他人,从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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