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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垃圾处理不能靠提高收费了之
时间:2013-12-13 23:17:03  来源:红网  作者:黎柳茜 

  北京市发改委今日上午宣布,北京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300元/吨,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100元/吨。此前,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标准为1999年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是每吨25元。(12月12日《新京报》)
  
  不得不承认,中国垃圾增长的速度实在太快。据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曾发布的《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1)》指出,我国垃圾年均增长率超过10%,每年产生近1.5亿吨城市垃圾,全国超过三分之一的城市处在垃圾的“包围”之中。城市垃圾如此增长势头,若是做好循环再利用工作,也可以将部分变废为宝。问题在于,我国从垃圾分类意识、环保意识到回收垃圾、处理垃圾的分类工作都不尽如人意。新规提高收费能不能如制定者所希望的“鼓励企业先进行垃圾分类”仍需打个问号。
  
  这项非居民垃圾处理的调费规定其实早在2010年就始拟了,当时新闻报道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鼓励市民进行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还将制定对各区县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考核”。此次,新规的细则与量化考核尚未详细得知,但有一点是明确的,绝不能单纯依靠提高收费了之,各项保证实施措施亟需完善,不然提高收费标准也无威慑力。城市垃圾的处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关键还是在于树立民众垃圾分类的意识,且光靠民众孤身自觉是不可能完成的,需要政府的引导,例如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规范,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各种媒介,在公众中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国民充分认识到垃圾科学处理的必要性。我国政府角色需由服务的提供者积极向引导者、监管者转变。
  
  城市垃圾被称为“放错地方的资源”,在一些特别注重环保的国家,处理垃圾最有技术含量的环节是垃圾分类。例如,目前,英国90%以上人口居住在城市。面对每天城市居民产生的成千上万吨的厨余垃圾,以往常是是与其他生活垃圾一道深埋地下,通过生物化解予以处理。但是后来发现这些厨余垃圾可以让其中的有用物质实现再利用,于是变厨余垃圾处理为有机化肥。然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系统与垃圾性质与国外完全不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一是含水率高,二是有机废物比例高达45%~55%,西方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虽然发达国家的垃圾处理已卓有成效,但不可盲目借鉴。
  
  发达国家本着“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很早就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章保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实施。国家现在提高非居民垃圾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确能倒逼企业单位不得不自觉,但在治理对策中,它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切莫造成环保观念没跟上发达国家、收费就自觉向其靠拢的本末倒置。
  
  作为北京市首批推行生活垃圾处理“零废弃”的育英学校原生厨余垃圾的产生量减少近50%,校园垃圾实现全部分类回收。其实,只要逼一逼,很多企业单位都能“变废为宝”的。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90%以上。
  
  希望这个90%不是只在纸上出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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