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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为何不能寝室化管理
时间:2013-11-27 20:40:30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舒锐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日前表示,全市要一起对房屋违法出租“出狠招”。即日起本市开始排查出租房安全隐患,今年12月起进行治理违法租房试点;明年春节前开展全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调查。2014年北京将基本杜绝群租房现象。(11月26日法制晚报)

  这些群租房确实给各地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例如,出租者为了将房子租给更多房客,改变了房屋内部主体结构甚至承重结构,这将引起房屋倒塌风险及消防隐患;一群陌生人生活在一起,生活、作息习惯难免有差异,而引发了各种摩擦,也带来了治安管理上的压力。各地法院涉群租房案件的数量也一直居高不下且呈增长态势。

  因此,在2011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出台过《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群租房进行了规范,规定禁止隔断房、限定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标准。今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委会同市卫生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规定,“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然而,“群租客”多是中低收入的打工者或者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城市拥有着更多的各种资源,承载着人们求职、求学的梦想。而人们的收入状况与房价过高,租金也水涨船高的现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距离。如果一刀切地杜绝群租,许多人将无力承受被改善的住房环境,更没有能力来到大城市求学、求职、求梦。这在某种程度上和强调“包容”的城市精神相违背。同时,城市的进步更是离不开低收入群体。如果低收入群体因为住房问题而集体“逃离”城市,我们的城市甚至将无法保持最基本的运行。

  所以,群租房问题的解决,不在于取缔它的存在或限制面积、人数,而在于降低其风险、杜绝其危害、规范其管理。不如让群租房在法律的框架下健康发展,可以兼采旅馆及高校学生寝室的管理模式和已有经验。

  首先,采取行政许可的方式对出租方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于是否改变了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具备消防措施、应急方案等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只有拥有一定资质、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或个人才有资格出租群租房。其次,比照旅馆业的标准建立细致可行的群租房行业管理标准。由出租方对租客进行身份登记、日常管理、日常维护。

  最后,由小区物业和消防部门代表对辖区内群租房的卫生状况及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检查。对于不符合管理标准的出租者,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如逾期不予整改,可对其进行黑名单备案,取消其出租资格。惟其如此,我们的城市才能最大限度内地吸纳各阶层人才为其提供服务,并给这些人才提供生存、学习、发展的良好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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