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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农村改革方向已经明确 关键是落实
时间:2013-11-14 16:12:28  来源:城市化网 

    城市化网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称:公报透露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会开展大刀阔斧的改革,以成功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实现中国梦。

    党国英指出,就农村改革而言,公报仍然坚持既有的改革思路。这一点都不奇怪。早在5年前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已经提出了比较超前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主要是三条,一是要调整“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集体经济这个层次向农民合作社转变;二是明晰土地产权,实现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三项改革意见如果落实,其意义不可估量。但是,在过去5年里,国家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改革方案,有的内容作了一点试点工作,也没有总结推广。从观察看,一些试点的问题比较突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明朗。

    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农村改革方面坚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意见,明确改革的路径,就是一个成绩。事实上,从公报可以看出,此次会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可以理解为主要指明晰土地产权,使土地可交易,而可交易是可抵押的前提;公报还指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些改革主张,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讲到了,因此关键在落实。

    党国英认为,要解决政策落实力度的问题,决策机制本身也要改革。这方面改革主要应解决两个难题。一是决策机制要科学化,二是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次全会提出要建立中央的改革领导小组,有利于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消除利益摩擦,更顺畅地推进改革。

    党国英说,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有利于提高决策制定及落实效率。以土地的规划管理与用途管制为例,高度的中央集中控制并不见得有效。好的办法是收放结合,该中央管的一定管好,可以由地方管的交给地方,中央只出台规范性意见。中央可以划定农业保护区,采取一系列技术性措施,主要由中央监管保护区;同时,对于农业保护区以外的土地,可以交给地方管理,中央不再干预。可以相信,待中央决定正式发布,我们能看到更为详尽、更易操作的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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