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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PM2.5,“北京行动”能否唤回蓝天
时间:2013-09-04 23:26:1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社坤 

  治理PM2.5,考验着一个地方的治理者回应群众关切的执政意识,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执政能力。希望北京的“行动计划”能率先探索出一条环境治理新路

  战斗的号角已经吹响,蓝天或许不再是奢望。2日,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详细规定了治理PM2.5的五大类82条具体措施(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一版)。大到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节能建筑,小到取缔露天烧烤、加强道路清扫,显示了北京治理PM2.5的勇气和决心,也令人增添了“还我蓝天”的信心。

  分析这些具体措施,可以看出北京治理PM2.5的大体思路:行政主导、权责明确;多元应对、全民参与。

  治理PM2.5的核心和关键在政府的行政管理。北京的这些举措,无疑打在了这一七寸。治理PM2.5的四大领域——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与工业污染的第一责任者,都指向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而从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到日常的监管,也表明政府应尽的职责。

  职权交叉、责任冲突是以往环境保护行政的顽疾所在。这一次,北京的“宣战”之所以让不少人感到有新意、有力度,在于每项具体措施之后列上了牵头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共涉及42个委办局。其中,环保部门牵头或参与牵头的不足项目总数的1/3,大大改变了以往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更为关键的是,“行动计划”提出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一票否决”,这无疑极大提高了“行动计划”的执行保障能力。

  受制于人财物,政府的行政管理毕竟不是万能的,治理PM2.5当然需要发挥市场作用。令人欣慰的是,在北京的“行动计划”中,这一点有所体现,明确提出要“创新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自觉减少污染排放”,并列举了差别化水电价格政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排污费征收政策、污染企业淘汰退出污染治理工程的资金补助政策、排污许可证和排污交易制度、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等六大优先领域。可以说,在行政力量的基础上,加大市场杠杆,使企业在减排方面有了利益导向。

  从PM2.5的产生源上看,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单纯受害者了,每个人都是不同程度的“污染者”。治理PM2.5,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同样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如何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公众参与,如何激发市民 “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热情,践行绿色生活,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对治理PM2.5而言,至关重要。

  生态环境问题就是民生问题。从PM2.5概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到以社会之力“宣战”PM2.5,这一过程本身就耐人寻味。治理PM2.5,某种程度上,考验着一个地方回应群众关切的执政意识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执政能力。作为雾霾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一,首都北京理应走在前列。而人们更希望的是,这座城市的治理者不仅有“行动计划”,更有“行动能力”,不断在治理环境中完善计划,推进行动。只有这样,才可能告别雾霾、迎来蓝天,也才能为其他地方探索一条新的环境治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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