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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线失守比病死猪肉上餐桌更可怕
时间:2013-08-12 18:38:44  来源:人民网评  作者:王石川 

    臭气熏天的冷冻室、发黑的冻肉、变质的猪内脏……这是北京市房山区一处非法生猪屠宰点的场景。2012年9月,北京警方捣毁了这一非法屠宰点。近3万斤病死猪肉,就从这里流向高校食堂和京城百姓餐桌。2013年8月8日,收购带有猪伪狂犬病菌等多种病菌的病死猪,之后在锦绣大地等市场进行批发销售的吕江永、李红河、邸军坤、杜康、李榜章、王新阔6人在海淀法院受审,他们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当面对法官“你们自己吃不吃”的问题,6名被告人的回答均是“不吃”。还有被告人称,“我不吃那种肉,看着就反胃。”既然看着反胃,自己不吃,为何还要卖给别人?在畸形利益驱动下,突破道德底线,挑战法律红线,必须被依法惩处。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不少生产、销售者利欲熏心,明明知道自己做的是违法勾当,却乐此不疲,其逻辑很简单,所生产销售的问题食品反正自己不吃,别人吃了是别人的事。如果生产销售者都抱有这样的心态,问题食品便会井喷出现,害人不浅。

    病死猪肉很可怕,人一旦食用必然有损健康,正如检方所称,“(病死猪肉)足以造成民众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与病死猪肉相比,更让人感到焦虑和可怕的,是食品安全防线的完全失守。

    猪病死后不能随意抛扔,更不能流向市场,而必须统一处理。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病死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时,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但是,从报道可知,吕江永以低价收购病死猪,并在其租住房山区良乡侯庄村的大院内,雇人将收购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加工成猪肉、猪头等猪肉产品出售。这一路上,为何不见监管部门的身影?

    问题猪肉堂而皇之出现在北京市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继而被批发到多家早市摊点和正规超市销售,一部分被直接销售到饭店、早点铺、高校食堂。比如,一些未经任何检验检疫的病死猪肉甚至被端上了北京邮电大学餐饮中心新食堂惠风餐厅的学生餐桌。高校食堂向来是食品卫生的“重地”,各高校食堂一般对食品原材料都有严格的检验制度。连“重地”都失守,与其说不法商人太狡猾,毋宁说高校餐厅的经营者太粗疏,未能做到守土有责。

    还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1年年底,京津两地公安机关曾查处一起含“瘦肉精”猪肉的非法屠宰点,数吨“问题猪肉”流入北京市场,而其中一个市场就是此次涉案的锦绣大地批发市场。不到一年时间,接连出现两次同样的问题,锦绣大地批发市场的防线在哪里?责任意识在哪里?

    众所周知,我国对猪肉生产的监管是分段监管,即从养殖、屠宰、加工到销售划分为多个环节,每个环节设置相应的监管部门,涉及动物检疫、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多个职能部门。但令人悲哀的是,在此次病死猪肉事件中,如此之多的部门却没有一个把住关卡。这一点,相关办案人员说得很直接,“从这个非法屠宰点的设立、病死猪肉贩卖到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直至进入老百姓餐桌,没有一家监管部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未能发现问题,是因为没有管还是因为管不了?如果尸位素餐,无心去管,食品安全问题自然频现。

    我国对食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正在从严从重。治乱须用重典,对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不法商人应依法严打,对涉嫌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同样不能姑息。据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还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显而易见的是,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再健全,如果不有效执行就无威力。监管人员如果做不到守土尽责,食品安全就是奢侈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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