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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密度定义城市
时间:2012-03-10 10:10:13  作者:周其仁  

  城乡中国

  周其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我们已经认定了城市的能耐。这就是,不管人们是喜欢还是讨厌,在统计上总是更多的人进入城市生活,以至于城里人占据了总人口越来越大的一个比例。现在大家争说“城市化”,没有说“乡村化”,似乎惟有城市才有这份能耐。问题是,城市的这份特别能耐,究竟从何而来?

  试答一句,恐怕与城市的特征有关。可是,什么才称得起城市的特征?直观描述,天下城市林林总总、形态迥异,每座城市都可以从地理、建筑、防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氛围等多个角度来观察,究竟要抓什么,才算抓住了城市的特征?

  借助搜索引擎的强大功能,键入关键词,看网络能帮我们什么忙?结果也难办:把“城市”放到谷歌(微博)搜索,只0.11秒就跳出12.3亿条结果!无与伦比的多与快,只可惜人脑的能力不匹配,把城市的方方面面都说个够,特征反而就没了。

  我自己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才得门而入的。那是前年在成都调查,突然看到成都选“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作为自己的定位。接触春城书记有几年了, 知道他们几个都不喜欢夸夸其谈。提“世界田园城市”,必有道理吧。就近请教行家,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原来“田园城市”是20世纪国际上颇有影响的城市规 划理论流派,代表人物是英国的E.霍华德。这个大专家不但坐而论道,且身体力行,在伦敦和曼彻斯特附近建成的“Garden City”,据说至今还蛮有 生机的。

  日后本专栏还要回头评论“田园城市”的成都实践。这里要说的是,我们由此受到触动,研究城乡问题怎么可以对城市知道得如此之少?于是把霍华德和其他几家著作一并找来翻阅。顺藤摸瓜,我发现一位生物学家的著述,对自己把握城市的特征很有帮助。

  他叫格迪斯(Patrick Geddes,1854-1932),出生于苏格兰,曾经师从著名的进化论研究先驱T.赫胥黎,后来在伦敦大学和 孟买大学任教,是位出色的生物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家,也是现代城市和区域规划的先驱思想家之一。久负盛名的当代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就尊他为自己的 导师。我们在上海世博主题演绎的文字里,看到过芒福德的名言——“城市是一种特殊的构造,这种构造致密而紧凑,专门用来流传人类文明的成果”。

  格迪斯于1915年出版的《进化中的城市》,虽没有提供类似“田园城市”的构造性理想,却很好地帮助我们理解,在进化论看来相当复杂的“城市” 形态的重心之所在。这本书开篇坦承“城市自身仍然是难以言语的”,而我们也“难以给它清晰的表达”。那么,如何处理城市题材才好呢?他援引亚里士多德的看 法:“宏大的抽象观点,依赖于宏大的具体景象(Large views in the abstract, depend upon large  views in the concrete)”——要求首先为城市学和城市规划奠定可靠的认识基础 (中译本见李浩等翻译,中国建筑(3.25,-0.01,-0.31%)工业出版社)。

  格迪斯还推荐了一款认识城市的工具,这就是英国人口地图。他甚至亲自打开这幅地图,带他的读者一起开始观察:“这就是大家熟知的大伦敦——其大 量人口正向各个方向——东、西、南、北——不同程度地蔓延,经过泰晤士河及其次级河流的河谷地带,填充起来,黑压压地挤满,只剩下楔形的高原地带依旧是白 色”;“这时,我们获得第一张,也是唯一的(直到它形成的时候为止)、相当精确的反映大伦敦发展的图片”。

  对照书里的插图,我很容易就明白了作者的形容——“伦敦这条章鱼(octopus)有点特别奇特,……( 它)是一个巨大的不规则的增长物,在 先前的人类生活中没有类似物——或许最像一个巨型珊瑚礁的伸展。……它向前生长,起初较为稀疏,白色的分布比其他更远、更快,但各处人口稠密的深色紧随其 后。内部有一片黑色的密集地区;然而,那日常的脉动中心(pulsating center)召唤我们,找寻一些比珊瑚生活更高级的鲜活比较”。

  真正的妙不可言。城市活像一条八脚大章鱼,还可以用不同的颜色来描绘——黑色的、深色的以及白色的——代表着不同的人口稠密度。更重要的是,城 市章鱼四处伸展,不但把“数不清的村庄和次级市镇,像一些细小的动植物”一样地“吞噬掉”,而且城市本身也有生命,有生有死的。对这一点,当我们细加比较 不同年代的人口地图时,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

  格迪斯就这样平实无华地抓到了城市的本质特征。如果只许用一个词汇来定义城市,那么这个词就是“密度”或“人口密度”——单位土地面积上人口稠 密的程度。没错,城市是由密度来定义的。古往今来,不管什么文明或什么国家,都靠高密度人口集聚的空间来界定“城市”。其中,人口最为稠密的,叫大都市; 密度略逊的,是次级城市或镇;人口密度低于某个临界值的,那就是乡下地方了。

  前人关于城市的定义,凡经得起推敲的,也就是人口密度而已。《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说,“城市”是“一个相对永久性的、高度组织起来的人口集中 的地方”,差不多是同义反复:没有高度组织,根本不可能形成人口集中的地方;至于“相对永久性”,我以为也与人口集中共存亡——凡人口还能集中在一个地方 的,城市文明就可持续;拢不住人口的,城市就“死了”,或更准确地说“散了”。《维基百科》说,“城市是人口较为稠密、工商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点到了工 商业发达与人口稠密的关系。与此类似,不少关于城市的定义强调非农业的工商活动在城市生活中居主导地位。这当然重要,不过似乎也是另外一种同义反复——从 古到今,凡高密度集中了人口的地方,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以农业为生。

  比较起来,还是芒福德所说的——城市构造“致密而紧凑”——更为传神。这里,“致密”和“紧凑”都富含动态的意味:给定生态、环境、技术和人文 历史的限制,人类不断地集聚再集聚、趋密更趋密,才有生生不息的城市文明。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化”不仅仅只是乡下人移居城市的过程,也是城市不断生长、 再致密、再紧凑的不断重生而不知终点的进程。

  这样看,各国行政当局划定的“城市”,不过是“大章鱼”身上被临时套上的一件件外罩罢了。例如,根据维基百科,丹麦把任何250人以上的居民集 中地区都列为城市;加拿大把1000人以上的居住区视为城市;德国、美国、印度、马来西亚则分别将城市的“人口下限”定为2000人、2500人、 5000人和10000人。这里,人口密度是划城市的共同根据,不过国情不同,达到何种密度的才有资格纳入城市的序列,在各个国家的不同时代,有所不同。

  中国的办法很特别。我们这里似乎不是把人口集聚达到临界密度的地方划为城市或镇,然后再加总统计城镇人口。中国之法是倒过来,先划定哪些地方够 城市或镇的资格,然后再把常驻其中的人口计为城镇人口。譬如年初国家统计局宣布中国城镇化率超过51%,那就是有51%以上的人口,常年住在被行政划定为 城镇的地方。

  但是,哪里可以建市、哪里又可以设镇?诸项条件之中,总有一项是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人口数量。这就是说,人口密度还是间接进入了中国城镇。不过由 于版图辽阔、各地差异很大的缘故,各地建市设镇的人口密度条件差别很大。珠三角的不少镇,拿欧洲标准来看早就够大城市了,但边疆地区的一个县城,才不过住 了几千人而已。“一条长街7个灯,喇叭一声响全城”,那样的城市怕还是有的。

  这给跨国的比较研究带来困扰。不过有专家做了转换工作,把各国由行政划定的城市(镇)化指数,换成基于统一人口密度的“集聚指数”(ag- glomeration index)。长话短说吧,中国的集聚指数略高于官方的城镇化指数。这是说,我们惯用的城镇化率,略为低估了以人口密度状况来定 义的中国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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