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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社区综合体制改革探索:\"减法\"背后的\"加法\"
时间:2011-10-09 15:58:28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敢为人先的铜陵人推出的“铜陵模式”社区综合体制改革,引起全国关注。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改革往往不是做“加法”便是做“减法”,只有把握好“减”与“加”的辩证关系,才能探索出一条通往目标的现实路径。

  这次改革的核心是撤销街道办事处,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为“市—区—社区”三级服务。它的逻辑在于:形式上的“减法”,带来本质上的“加法”,为了“加”,先行“减”。

  纵观管理层级由“四”到“三”的变化,减去的是行政层级与管理成本,提升的是政府效能与公共服务水平;减少的是原先小社区数目,整合的是“大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弱化的是政府“替民做主”的惯性思维,强化的是居民“自己做主”的民主自治意识。

  为什么要先做“减法”

  “铜陵不大,我喜欢到处跑跑,平均每周坐在办公室的时间只有1天半。”铜陵市委书记姚玉舟对社区有着特殊的情结,常常“不打招呼”来到社区调研,有时坐在小板凳上,和居民一聊就是半天。

  “我经常听到两个方面的意见:一是群众反映有很多事情不知道到什么地方去说,即使找到街道、社区,甚至找到区里,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接待,这是效率问题。而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反映承担的任务太重。”姚玉舟说。

  究其根源,他认为社区一度承担了很多政府的职能。“从下对上看,不太满意;从上对下看,也不太满意。根据铜陵的实际,我们经过反复研究,提出撤销街道,实行区直管社区,把更多的力量特别是人力下撤到社区,直接为基层社区做好服务。”

  记者在铜陵采访时了解到,不少基层公务员反映,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存在了50多年的街道办一度陷入“二传手”的尴尬境地,“往往是从区里领任务,再分配给社区居委会”。这样一来,街道和社区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就会产生职能错位、功能雷同、职权不配套等现象。街道作为中间层,集聚了大量人权、财权和物权,而社区由于受资源、职责的限制,很难及时、有效地为群众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

  2009年2月,通过对社区综合体制改革的一次集体调研,市委市政府坚定了改革的信心。

  4个月后,全国人大废止了自1954年开始施行的《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为“撤街并居”解除了法律障碍,使铜陵创新改革社区体制、社会管理有法可依。

  铜陵的改革思路得到了安徽省委的认可。2010年7月,铜陵被省委确定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自此,铜陵市主城区铜官山区启动了“区直管社区”的综合体制改革。这是国内第一个在全区范围内撤销街道办,实现区直管社区的改革。

  2011年1月,铜陵市在总结铜官山区的经验后,开始在全市大规模撤销街道办。

  今年4月,民政部邀请中组部、全国人大的官员以及部分专家、学者聚集铜陵调研论证,给予了肯定评价;7月,铜官山区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7月底,在铜陵召开的全省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上,“铜陵模式”再度向全省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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