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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生 :城镇化率“虚高”应该纠正
时间:2011-08-29 09:43:48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马龙生 
    近日,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对媒体说,由于统计口径方面的原因,我国城镇化率存在“虚高”现象。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便统计为城镇人口,但仍有10%-12%的城镇人口是农民工及其家属,他们并没有充分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人民网4月11日)

    读到这条新闻之前,我曾换了不少关键词,终于从网上搜到了“城镇化率”的相关解释:城镇化率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占其总人口的百分比。当时看过之后,我还是不大明白,“城镇人口”,究竟是指户籍人口,还是居住在城镇里就算数?陈锡文的谈话使我明白——“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就算城镇人口。

    前两年就有媒体报道,北京的城镇化率已达到83.62%。当时我的感觉是,虽说北京是“大城市,小郊区”,但是只差十几个百分点就达到百分百的城镇化了,无论从道理上看,还是和日常感受相比,都还有相当的差距。从道理来说,城镇化应有不同的定义标准。比如,人口学讲的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严格意义的城市人口之进程;地理学上的城镇化,是农村地貌转变为城市景观的过程;社会学上的城镇化,是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经济学角度的城镇化,大概又该是由农村传统一家一户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城市的社会化大生产……那么,北京83.62%的城镇化水平,到底属于哪一类呢?难道仅仅就是“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这样一个标准吗?

    从日常感受来说,我从小在京郊长大,在市内也生活了40年,可以说是城乡“两栖动物”。我的故乡,现在也算是个“镇”了。可我每次回去,看到除了土路修成了柏油路,街边有了几盏路灯,还看不到任何其他市政设施,也没什么像样的“产业”,人们的生活方式、精神状态还完全是农民式的,难道这也算是“城镇化”了吗?

    城镇化水平这样的数据,是一项公共信息,也是政府决策和社会经济活动的依据。但是,“在城镇连续居住超过6个月”这样的单一指标,显然无法概括城市化的所有内涵。即使不提人口学、地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视角的城镇化,让那些被列入城镇化率的人口一视同仁地享受公共服务,总该是不算过分吧?这些基本要件都没有达到的城镇化,很难说不是一种心态浮躁的产物,应该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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