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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回应个人养老金热点问题
时间:2022-04-26 17:38:35  来源:城市化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4月25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郭阳、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问: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初衷是什么?有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之后为什么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个制度在养老保险体系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又呈现什么样的特点?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你实际上提出了四个问题。个人养老金政策出台之后,这几天社会各方都非常关注,回答这个问题要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作用、框架这些方面谈起。正如前面谈到的,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重要,老百姓也非常关心,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党和政府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明确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确立了多层次发展的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些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这期间,中央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引领,推动像全国统筹等一批关键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出台实施,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养老保险现在覆盖超过10.3亿人,失业保险覆盖超过2.3亿人,工伤保险覆盖超过2.8亿人,几项保险待遇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可以说,我们成功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网,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显著增强,为广大人民群众老年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中央明确要求,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三支柱”从整体上看,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主要是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它主要体现社会共济,目前这个制度发展相对比较完善,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它的覆盖范围也在持续扩大。前面我也谈到,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已经有良好发展基础。截至3月底,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职工有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第三支柱,在这之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日前国办正式印发文件,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实施。需要说明的是,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第三支柱除了个人养老金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这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从以上介绍也可以看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适应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也是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个人养老金制度和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参加。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共同缴费不同,个人养老金只由个人缴费。总体上看,个人养老金制度属于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可以说,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三个特点:一是政府政策支持。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参保人积极参加。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二是个人自愿。就是先有基本再有补充,要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备了这个条件,都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长期缴费则持续增加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三是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也就是说买什么、什么时候买,都由参加人自主选择、自主决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总之,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全新制度,把政策讲清楚、把措施说明白,才能更好地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这里特别希望媒体朋友们多关注、多宣传,和我们一起把这件好事做好,把这项利民的政策更好地传达到广大群众中去。

  记者问:《意见》提出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有什么好处?

  李忠:这个问题也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应该说,制度模式的选择对于制度设计和具体运作影响很大。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模式的选择是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国际做法,经过反复研究明确的。其中一些具体的考虑,请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的聂明隽司长回答。

   聂明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或者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第一,能够比较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个人账户权益归个人所有,因此,养老保险把个人账户作为记载个人权益的载体,能够更加明确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归属,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色。比如说,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无论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用于记载个人缴费,按规定计息和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依法可以继承。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实行个人账户制,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投资运营收益,职工退休时个人权益完全归个人所有。第二,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买一种还是买多种,都由个人在这个账户中来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第三,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参加人的每一笔缴费、投资等信息都由个人账户完整记录。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不仅方便参保人及时查询,也能够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第四,有利于统筹规划,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长远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是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从个人来看,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三个支柱个人权益情况,有助于合理统筹安排未来养老的规划。

 记者问:个人养老金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财政部在推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郭阳:养老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百姓也一直非常关注。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实现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首先,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主要是突出保障民生,牢牢守住确保基本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这一底线。一是持续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力度,专项用于确保基本养老待遇发放。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资金的规模已经达到了约9000亿元,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二是继续提高基本养老待遇水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今年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水平。我们正在按照要求抓紧落实,争取把增加的待遇尽早发放到位。三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按照中央部署,这几年财政部与人社部一道,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在开展基金中央调剂基础上,从2022年开始实施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实现政策统一规范,努力解决地区间基金的结构性矛盾,进一步提高基金支撑能力。第二,在年金制度方面,主要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国家通过政策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性的年金计划。为了支持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国家对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实施递延纳税政策。2017年,人社部、财政部共同修订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推动更多企业和职工参与企业年金。从实施效果来看,企业年金制度运行平稳,体现了国家鼓励补充养老保险发展的这一政策导向。2021年末,全国企业年金基金积累的规模已经达到了2.64万亿元。此外,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制度也已经建立,并且在不断规范发展。第三,在个人养老金方面,主要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国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参与,支持参保人利用市场化的手段丰富个人养老金的资金储备。这次出台的个人养老金政策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在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更好地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障意识,引导人们及早地谋划和为未来的老年生活做更加充足的准备。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尽早落实落地,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记者问:从《意见》看,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涉及的部门和环节非常多。怎样才能让参加人看得懂,同时又好操作呢?

  李忠: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实施涉及的部门多、环节也多,我们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特别注重操作的简便性和实效性,政策研究论证是充分的、全面的,政策体现出来的形式对参加人来说,是简便的、更有实效的。养老保险司聂明隽司长是这方面的专家,具体请他介绍。

  聂明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加的条件比较简单。我国已经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在制度层面已经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0.3亿,其中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二是参与的方式比较灵活。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三是开户比较简便。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分别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把这两个账户都开了。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四是投资比较便捷。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以短期中期长期的组合,这些操作都可以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五是领取方式比较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领取。下一步,人社部和有关部门将尽快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和其他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规程和参与标准,不仅让参加人看得懂、会操作,也让市场机构更加充分了解规则,积极参加。同时,精心组织部分城市先试行一年,总结经验以后再逐步展开。刚才提到个人养老金缴费的上限,大家可能比较关心上限怎么确定。这里作个简要解释。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记者问:《意见》明确了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存款储蓄、银行理财、商业保险、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证监会曾表示将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请问,资本市场和公募基金行业将如何服务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负责人林晓征:近日,国办《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第三支柱顶层制度正式确立。该《意见》尊重个人投资选择权,坚持个人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运作,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功能作用。从境外成熟经验看,个人养老金能够为居民养老提供更多的养老储备。同时,通过金融产品来参与资本市场,能够分享实体经济的发展红利。多年来,证监会立足服务国家养老保障大局,加强资本市场与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衔接。扎实推进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努力构建养老金等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健全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资本市场预期稳定性明显增强,市场生态和市场结构有序改善。多年来,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各类长期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投资,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长期回报。另一方面,证监会将持续推动公募基金行业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能力。公募基金作为普惠金融产品,具有组合投资、独立托管、公开透明、销售规范等特点,经过这20多年的发展,公募基金现在的规模已经超过25万亿元,服务5.4亿个人投资者。同时,公募基金公司为受托管理各类养老金的规模也已经达到4万亿元,占我国养老金委托投资规模的比例达到了50%。整个基金行业在投研风控、产品布局、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系统等方面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下一步,证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在人社部的统筹指导下,抓紧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的相关制度规则,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平台,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着力推动提升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切实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问:近年来,银保监会一直在推动养老金融业务的发展,请问《意见》发布后,银保监会就个人养老金制度会做哪些措施呢?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银保监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会稳妥有序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规范开展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确保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稳健运行,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助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银保监会就落实个人养老金制度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目前,银保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资金账户规则和相关产品管理要求,确保推出更多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银行保险产品,有效满足消费者差异化养老需求。相关文件将适时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根据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整体安排,稳步推进工作。二是积极推进行业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搭建行业信息平台并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开展对接调试,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在政策落地前做好业务上线准备工作。同时,我们与人社部密切协作,正在抓紧推进金融信息平台与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实现金融产品与账户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及相关业务数据在部门间实现共享。三是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做好个人养老金相关业务准备。个人养老金账户锁定到退休,目的是使个人投入的资金真正用于养老保障。我们将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有利于养老金稳健增值的产品,探索通过长期投资、价值投资为参与人提供合理回报。同时,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个人养老金相关金融业务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逐步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体系,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问: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的缓缴养老保险政策,社会各方面很关心养老保险基金发放问题。请问,目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如何?能否按时足额发放?

  李忠:我也注意到最近各方反映,这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前面我也谈到,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经覆盖了超过10.3亿人,其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达到3亿人。党中央已经明确今年将继续适度提高基本养老待遇水平,这将使广大待遇领取人员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在这里可以明确表示,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总体平稳,能够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具体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一是当期能平衡。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去年基金收入4.4万亿元,资金支出4.1万亿元,当期收支总体平衡,略有结余。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对于部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实施了阶段性的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目的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压力,稳岗纾困,帮助这些企业渡过暂时难关。我们经过反复测算,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总体上仍能确保基金运行平稳。此外,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实施,一季度共跨省调剂基金545亿元,有力支持了困难省份确保发放。二是累计有结余。当前,几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6.7万亿元,有较强保障能力。三是财政有补助。中央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在持续加强,刚才郭阳副司长也介绍了去年养老保险的财政补助近9000亿元,今后还将持续加大力度,并且重点向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四是长远有储备。目前,全国社保基金有超过2万亿元的战略储备,也划转了部分国有资本来充实社保基金。此外,我们还将采取综合的、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综合以上情况,能够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平稳运行,能够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请大家放心。

  记者问: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新制度,相比于直接购买养老FOF,商业性养老保险的好处是什么。对个人而言参加后有什么直接好处?

  李忠:你问了一个大家非常关心、也直截了当的问题。就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后,个人到底有什么好处。前面我们介绍了政策框架,也介绍了它的简便性、实效性。那么好处到底在哪儿,这个问题请聂明隽司长回答。

  聂明隽:很荣幸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项制度对于参加人而言,制度的吸引力在哪儿?个人参加了以后有什么好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国家鼓励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第三支柱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国家通过税收政策支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与其他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因此,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养老FOF、商业养老保险等金融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以作为个人养老金的投资产品,由参加人自主决定购买。二是可以丰富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大家知道,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是保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单位建立的,起补充养老作用。现在增加了个人养老金,不仅为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再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对没有参加第二支柱的人员而言,也增加了一条补充养老的渠道,丰富了参加人对未来养老保险多样化的需求。三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参加个人养老金以后,从制度设计可以看出,账户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在缴费阶段只进不出,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都在账户里滚存,到达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领取,也就是说从制度上帮助参加人把牢个人养老金的“出口”,有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投资产品和投资期限,避免提前支取,从而切实起到补充养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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