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杨逸铮的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通胜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晓燕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