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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慧丽:乡村振兴要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时间:2019-06-06 16:16:00  来源:城市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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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很荣幸能到运城永济来调研学习,下面将学习体会分三方面向大家汇报一下:
 
       一、关于乡村振兴的群体动员方式问题。

  乡村振兴过程中一定有一个组织动员的方式,就拿今天在这儿参会的群体特点来说吧。

  首先有起主导性作用的党政领导们。有我们运城的科协领导孙主席、永济的副书记余敏书记、副市长李晓军市长、还有农口的、信用口的11个局委的领导参会,蒲州镇书记、卿头镇等领导参会。党政领导们起着政策引导、行政支持、宏观环境营造、各种资源整合协调等重大作用,可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地方党政主导是不能缺席的。
 
       另外,还要有另一个重要的群体力量,就是社会参与者。在座的有近20位专家学者,专家学者在乡村振兴中属于不可忽略的社会参与者角色。专家们今天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非常赞成大家说的,但是专家永远只是参与的力量,因为专家有时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专家是建言献策的群体,是进行调研的群体,所以,能采纳的就采纳,没有条件采纳的就姑且听之。希望专家不要给你们压力。除了专家之外,社会参与者力量还有更为广泛的创客群体、企业家群体、非盈利组织力量,以及被称为当今中产阶级的市民群体力量。大家都有着多种多样的形式来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但是,在这儿,我们更要强调除了党政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之外的农民主体力量,就是要发挥农民主体的内在动力。单个农民很难成为动力群体,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民,这要靠农民群体中的精英们,政治精英是村支书及其村干部,经济精英是乡村里的土生土长的企业家,合作社带头人等。今天这边靠左手的一排都是农民中的精英,农民中的佼佼者,其中有两个村的书记、还有龙头企业带头人,或者是企业+合作社+农户带头人,倒是占大多数农村人口的小农户主体少了一点。但是也没有关系,有村支部书记在就好,因为村支书就是他们的天然代表。
 
       我只想印证一个道理,就是乡村振兴不是一个群体就能实现的事,应是“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这是第一个体会。

  二、要从十九大之后的发展趋势来发扬基层真正有战略价值的实践探索。

  刚才李副市长的汇报,表明我们这里发展的已经很有成绩;今天看的几个合作社也都很优秀。但时代在变化,当前基层的实践除了聚集于常规经济的增产增收之外,还有一些对全局的可持续发展、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战略价值的实践探索方向。比如,生态文明真的破题了吗?乡村振兴的本质只是经济上的增产增收吗?今天看的冬枣和葡萄产业都发展得不错,因为目前看经济作物附加值高,商品化高,货币化收入高,但是刚才胡教授所说的粮食大问题,食品安全大问题,生态环境大问题,这些经济作物的发展,即使从统一育苗、统一技术服务、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等全产业链的发展出发,也并不能对这些战略问题的解决有用。

  在座的两位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带头人想一下,你们的冬枣和葡萄产业上了产业规模,是不是一有规模就有市场风险?就是说,大规模产业带来高收入的同时是不是有高风险?农业规模化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农产品过剩。有人会说,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转,那么,从全局的总过程来看,转到哪去呢?什么东西一到中国都是要过剩,一过剩可不掉入“增产不增收、优质不优价“的陷井里?

  而我们看的第三个经验,就是在寨子村看到的蒲韩种植专业合作联社,这里虽然没有大规模的产业化农业,却看到了30-40个小农户的幸福笑脸,看到他们通过一种生活与生产深度合作的办法,同样也能做生态农民,能够低消耗、低成本、高福利、高质量地生活。这个永济经验,我们似乎还没有把它作为一个模式非常自信地提出来,让全国中西部农区都跟着永济一起往这个方向走。

  三、关于农民合作社管理制度的核心及其落实问题。

  我是研究合作社的,走到哪都留意合作社的管理制度。合作社是中国最典型的一种本土化的社会企业,它应该是盈利的,或者说是有经济收益的。但它盈利或者服务的赚钱方式,在当前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未必是必须通过产业化扩张,而是发挥合作社制度优势——内部管理的计划性,这种合作社内部管理的计划性是防止大户吃小户,或者大农吃小农的制度优势。在市场经济机制下合作社规避风险的办法就是内部的计划机制,其主要特点就是农民社员平时一定要跟合作社进行各种合作交易,并保证要二次利润返还。
 
       今天,我只在蒲韩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看到了合作社的原始股金证和普通社员证,这里面有国家关注的战略性的东西。比如入社标准,里面列了18条,主要有:土壤转化1-5亩/户,且严格遵守农业土壤转化标准;家庭生活垃圾需积极交费并认真分类;要孝敬老人,确保老人能健康快乐的生活;要正确引导孩子成长,保证不打骂孩子,且能积极鼓励并严格要求孩子修养行为;要自觉参与乡村公益活动事业;等等,总之就是通过合作社要让农民过得幸福,过得自信有质量。还有,这个联社的章程里,规定联社的任务是对社员提供生产、生活等各种服务,以在农业方面“做小做好”为主。这样合作社作为经济实体却发挥了乡村治理的作用。你们几个不妨互相学学,你的优点他学,他的优点你学,这三个合作社都可以做到全国第一。

  最后,我想说的是,今天来的两个村的村支书都是非常勇敢的,非常具有包容和开放的心态的,他们村民走的新型创业之路、合作之路,可能是全国三年五年以后都要做的,很不容易。尤其是寨子村的苏书记给大家提供了蒲韩合作联社这么一个有利于小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好典型!建议苏书记可以在寨子村搞“双培养”经验,即把合作社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合作社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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