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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积金炒房,不妨请“三剑客”亮剑
时间:2018-05-15 11:22:55  来源:东方网   作者:梁江涛 
       住建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5月13日新京报)

  对多部门联合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恰逢其时,对于遏制违规提取公积金用于炒房,可望起到扬汤止沸的作用。但真正做到釜底抽薪,还需要“三剑客”跟进。我所说的“三剑客”是指,一是对公职人员涉房行为予以先行清查;二是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大数据平台;三是及时启动开征房地产税。

  具体的说,清查到底是哪些人在炒房。在现实背景之下,炒房客这个曾经风生水起的群体,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好多年的“炒房团”已然演变成潜入地下的个体性操作。相关部门,包括各大城市的监察委应将监管的视角,重点瞄准公职人员参与炒房。要看到,除了体制外的炒房客外,有一部分炒房客利用收入稳定、提取公积金便利以及掌握各种资源,尤其房产信息来源时效上的优势,以较低的成本过多地实现对商品房等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占有,在资源稀缺的市场上不断推高价格,使得后进入者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正常代价来获得基本的生活所需,特别是增加了在大城市谋业的新生代青年才俊的住房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某些官员暗中炒房外,一些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也参与其中。曾有新闻报道,大学教师炒房,房价2年涨幅超半辈子工资。房地产市场一直火爆的大城市,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参与到炒房客的行列中来。他们事先掌握“学区房”的所谓“内部信息”,巧妙利用政策缝隙,捷足先登,稳赚一把。因此,建议从一二线城市开始,监察委牵头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先行进行房产清查,分别不同情况,界定是否存在炒房行为。一经核实,依照党纪政规与国法严肃查处。

  充分运用好不动产登记制度,遏制炒房。各地监察委可依据不动产登记的数据库,建立资源共享的“公职人员房产信息系统”。除了日常掌握国家工作人员置产的动态信息外,发现涉及贪腐的房产线索,闻风而动,及时查清房源和收入来源,还可随时调查国家工作人员抛售房产的细节,并从中发现蛛丝马迹,跟踪查处可能存在的炒房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涉房腐败现象。

  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平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可在有关部门间互通共享,特别是与公积金管理机构实现联网,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可将个人在不同城市的购房、售房信息“一网打尽”。

  必要时,可将借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针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核实制度,监察委及时抽查核实,将结果公开,通过公众监督的“二次核查”,发现申报登记弄虚作假的,一查到底。

  再者,及时启动开征房地产税,这是运用“杠杆原理”的关键一招。房地产税改革对治愈“房住不炒”的特效药,实施之后,将会使那些打如意算盘的炒房客自动浮出水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抑制炒房投机行为,调节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根据有关专家的分析评论,房地产税“挤泡沫”最快捷、最安全,打击的不是刚需,而是投机和过度投资。

  房地产税可以专项精准打击投机、囤房的投机者。要看到,我国城市房产空置率较高。这种空置的楼盘也是一种库存,会造成社会财富浪费。同时,对于实现租购并举的重大改革也将起到直接促进作用。可以这样说,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根本不可能出现炒房客玩转公积金等各种资源、躺在家里数钱的“奇观”,如果多套房在税收调节下无法获利甚至亏本,傻子才会去炒房。只要在搞好清查与不动产登记的前提下,全面启动房地产税,将必然会带来多重正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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