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6月01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雾霾天,责任不能跟着“霾化”
时间:2016-11-10 12:27:18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孔方斌 

  雾霾乃至其他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没有什么捷径,需要政府把环保主体责任扛起来,仔细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耐心解决问题。

  11月初,京津冀及东北地区再次遭遇重霾。面对公众连连“霾怨”,作为雾霾区域传输的两个来源地——黑龙江和河北省,却表现不一。黑龙江的大庆哈尔滨“雾霾爆表却不预警或低级别预警”,河北省则铁腕追责,对487名责任人实施问责处分。

  此次河北省被问责的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33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31人、企业主要负责人7人、企业其他管理人员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4人、诫勉谈话117人、免职或调离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形成了有效的震慑作用。而黑龙江的追责“静默”,却不断迎来舆论的拷问——这是环保压力的“消化”,还是责任意识的“霾化”?

  环境保护,说到底就是个厘清责任、各尽其责、做好事先预防事后补救的过程,如果责任不清,相互推诿,风险防范、过程控制、生态修复等环保手段都难以实现;如果有责不问、推责不究,环保监督、环保执法只会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会对环境守法者形成“破窗效应”。

  以往,由于环保责任不明,监管难到位,企业常把环境治理责任推到“围墙之外”,把理应付出的治理成本变成自己口袋中的红利,给环境造成沉重负担,极大损害了当地百姓的健康权益,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怪象也屡有发生。而现在,我们有新环保法的保驾护航,有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了大气质量管理考核等办法,还有治污目标责任书的约束和治理不力约谈制,如果说“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补偿”还成为一句空话,那么主要责任就在政府。

  纵观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总能看到政府失职、渎职的行为。譬如河北省这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问题出在地方政府或相关政府部门责任把关不严的,就有4起。无独有偶,一份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一些地方政府对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认识不足,有的地方考核问责机制不健全,还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环境监测和执法。政府环保履责“溜肩膀”,甚至出现环保数据造假行为,企业的环保压力就会“一身轻”、社会责任就会“大滑坡”。

  “责任到此止步”,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有此信条。雾霾乃至其他环境问题的根本解决,没有什么捷径,需要政府把环保主体责任扛起来,仔细发现问题,勇于面对问题,耐心解决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环保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党政同责、有关部门各担其责,摒弃“环保跟我没关系”的错误观念,严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红线。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早更多地迎来沁人心脾的“蓝”。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