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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恒:停车场应市场化经营 产权归国有
时间:2016-11-07 10:46:04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采编:喻业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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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就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与城市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一样,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也无法一蹴而就。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指导城市停车场规划与建设有哪些意义?《城市化》杂志特邀城市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所李金恒所长发表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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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研究所所长

  从规划角度来说,国家之前尚未出台相关的停车场规划方面的政策和意见,此次文件的出台尚属首次。很多城市的建设规划没有划分专门的停车位,导致机动车与停车位的供需关系紧张,今后的城市规划要依法规划停车场,停车位不能占用道路的宽度,从规划源头上遏制现今的乱停车现象,缓解交通拥堵。

  对于城市停车场的规划,我认为可以量化,如每平方公里需要核定多少个停车场,就像规划街心公园、绿化带设施一样;在土地使用方式上,我国大部分停车场都是平面的,土地的利用率较低,要提高土地利用率,采用立体停车场方式;在管理方式上,停车场需要城市执法局统一编制、统一管理,采用“互联网+”的收费方式,费用由法院监管,直接纳入国家财政收入。

  停车场建设的用地问题也需区分旧城和新城两个不同范畴。旧城建筑密集、比较拥挤,如何改造使它符合我国的停车场政策法规是个大难题,这就需要将闲置空地利用起来。多数大楼地下空间基本上都利用起来当做停车场,这是非常常规的做法。但城市有很多空间还没有被利用起来,比如城市人防工程,一直在闲置和浪费,北京人防工程的利用率几乎是零;另外,地铁站点应与停车场联系起来。北京的城市地铁既没有与之配套的地面停车场,也没有地下停车场。将来的交通方式会发展成为“节点式”。在停车场的设计和改造时,要将地铁站点路面或者地下设计成为停车场,很多开车的人不愿意坐地铁的原因就是无法停车,解决站点停车场问题不仅会增加地铁的使用,而且会使地面交通的拥挤得到缓解。地铁、高铁、汽车站、人防工程将来要成为旧城改造停车场的最重要的几个节点,这里有大量的人流量。这些节点利用好的话,对将来的城市交通会有很大的缓解作用,也符合节省城市停车空间这一法则。新城建设按照政策规划建设即可,现在通行智慧城市建设,实际上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该增加停车场的智慧设计和管理。

  关于停车场的监管,第一,停车场产权应该收归国有,市场化经营收费运作。如果产权和经营权同属市场,就无法形成有效的监管体制,产权改变的重要原因就是可以从源头监管。如果经营合理,就承租给他们继续经营;如果经营不合理,国家就要收回停车场的产权,重新公开招标寻找经营者。第二,成立停车场的行业协会,协会的性质不要建设成为准政府行为,协会要有产权方、业主、经营方、管理方、技术方等,成立停车场行业协会不仅可以在技术上引领停车场建设,还可以在管理上实施监控、协调各方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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