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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浙江寻路
时间:2011-01-11 09:45:46  来源:中国网  
让农民住公寓享社保

杭州市江干区67岁农民谢大伯告诉记者,他家里4口人,如今拥有300平方米房子。自住100平方米,另外200平方米出租,不种地不养猪,一年的房租收入有好几万元。据他说,在这里,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每户可以分到两三套房子。

63岁丁桥村民傅大根说,政府为拆迁户办了社会保险,现在他每月可领到一笔“退休工资”,看病有保险。每年还可以获得村里“留用地”开发经营收益的分红。

大批农民搬离农村宅基地,住进城里公寓,得到物管服务,政府发给房产“三证”,享受社保和医保。这些农民安置房一点不比商品房差。

记者在安置房项目杭州大塘社区看到,每户配备停车库(位)、储物间,门窗采用中空玻璃,墙体采用墙内保温技术,社区配备有线宽带、小区电子巡更系统、背景广播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实现智能化管理。

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但由于身份仍是农民,他们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待遇。现在,这些问题通过“置换”都得到了解决,居住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杭州市区两年前推行“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社保”同步操作的“两合一”模式,一揽子解决农民的住房与社保问题,杭州下属5县(市)也开始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城镇社会保障、以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置换城镇产权住房、以集体资产所有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三个置换”。

新村主人还是农民

好事办得不好就会变坏事,“置换”也引发不少人疑虑,出现不少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如何避免农民 “被上楼”呢?

杭州市在征地拆迁中“先建后拆”,先造新房,从征地拆迁到安置房建设的每个环节都交给农民决策。如何规划,用什么材料,选谁来施工,都由农民自己决定。农民先看到新家园,觉得好,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觉得不好再改进。

在宁波市鄞州区,旧村拆不拆,新村建不建,怎样建设,都由农民说了算。将村庄化为几个街区,每个街区几十户人家自己拆、自己建,资金、利益分配等问题完全由农民自己决定,只要有一户不同意拆迁,整个街区就都不建。

在过去8年中,该区共投入资金104亿元,新村建设规模1000多万平方米,为农村居民提供了8万多套新房源,入住农民达11万多人,却实现“零强拆、零上访、零事故”。

自己的新村自己建,激发了农民群众极大的热情。

为了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在全国各地不少城市,新村建设都促进加快农村人口向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集聚集中。政府希望农户集中建设联排住宅和多层、小高层甚至高层住宅,提高土地利用率,向空间要资源。

最好的方法是通过补助、奖励等对农民进行引导而不是强制。比如宁波鄞州区规定,对农居小区建筑层高在5层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00至140元的补助。目前该区已建在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小区平均容积率达到1.35,多层公寓式住宅占总量的77%,共节约土地2200多亩,节地率达到42.3%。

塑造“新市民”精神

从过去的不能上市交易的农民房,到每户拥有多套全产权城镇房产,农民变成市民,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耕作者变成了有财产性收入的房东、股东。

宁波鄞州区政府统计,通过新村建设,农民家庭资产迅速增加。据估算,原来农民的房产价值在2至10万元之间,经过改造建设,增值至少达到了10倍以上。

生活和生产方式改变了,但人的“城市化”并没有完全跟上。

离开田野,住进小区,不再“鸡犬之声相闻”,到处是水泥森林。生活变化了,环境不同了,邻里关系取代了“乡里乡亲”,一些农民感到迷惘。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在城市化大潮中“身份迷失”带来的精神空虚,很多地方还尝试用“文化”来调适、充实“新市民”的精神世界,革除低级落后的习俗,试图培养出积极向上、健康进取的新市民精神。

“现在站在舞台上,我能镇定自若地表演节目,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原居住在宁波农村的林赛芬,自打成了怡峰社区居民,成了一名文艺骨干。“文化活动天天有,广场演出周周新,我们的日子越过越精彩。”

她所在的宁波北仑区在推进城市化、促进更多农民变市民的同时,从2006年开始,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实施“农村文化阳光工程”,率先在全省实现村落文化宫全覆盖,196个村的村民全部纳入“15分钟文化活动圈”。大批农村文艺骨干正在涌现。

如何避免“食利阶层”形成,为新市民创造全新的精神生活和社区文化,浙江各地也想了不少新招。

杭州、宁波等不少地区都采取了给农民提供技能培训,开设“新市民”教育课程,提供各种资金予以扶助、奖励。一些城区政府与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了专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实习基地,采取政府下单、学校接单、失土失业人员菜单式定向免费培训的方式,重点培训紧缺工种技能。

杭州市江干区最近出台文件,征地拆迁、撤村建居后的农民,如果就业、创业或读书,都将获得政府的现金奖励和各种补贴。

不把“城市标准”

强加给农村

记者在湖州市德清县东舍墩村的“和美乡风馆”看到,墙上挂着村里的劳动能手、好婆媳的照片,各行各业优秀人物的照片,还有村里出的大学生名单。旁边的村民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都希望婆媳关系处得好,家庭和睦,自家子女有出息,“名字就能进这个馆了”。

在新市镇白彪村,记者看到“和美乡风馆”挂满了该村历史上曾经出过的进士等古代先贤以及现代名人资料。本村出去在外当领导干部的也挂在墙上。村干部告诉记者,这些人要是犯了错误,就要拿下来,全家人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自乡里乡亲的监督最符合国情,最有制约力。

德清县在城市化进程中,没有按照“城里人”的标准向农村“输出文明”,而是充分尊重农村古已有之的建乡贤祠传统,在各村全面推行既有时代精神、又契合乡村认知的“和美乡风馆”建设,成为新时代的“乡贤祠”。

德清县委宣传部潘建明说,乡村最在乎 “进祠堂”,这和城里人不一样,只有顺应并传承乡村传统,城乡一体化形成的新文明才能在农民变市民的过程中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一些专家指出,保护乡村文化,绝不能搞“假古董”,也不能将“城市标准”强加给农村,农村有自己不同于城市的特点和内在规律,一定要尊重、遵循乡村特有的文脉,并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传统和现代文明的结合,才能拥有长久的生命力。

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指出,城乡一体化不是一律化,城乡一体化既需要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延伸到村,让农民像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共产品与服务,又需要保护村落优秀传统文明元素。他认为中国是一个“村落大国”,大大小小的村落支撑中国发展的基础,乡村文化在维护社会秩序、增进成员团结、传承人文传统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世博会乡村案例馆设计者中国美院王澍教授认为,乡村发展应有不同于城市的评价体系,“城市化”不能理解成就是“消灭乡村变城市”,中国乡村应走出一条具有独特生产、生活形态的科学发展之路。市民和村民共享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但乡村独有的文明形态和传统“DNA”依然能和城市文化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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