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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咫尺天涯”
时间:2015-11-11 12:03:00  来源:南方网  作者:莫官祖 

    11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介绍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相关情况,并就“十三五”期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做了说明。他表示,要改变当前农民工只就业不落户的模式,真正和城市居民融入到一起。(2015年11月10日 新华网)

  不可否认,提高农民工市民化水平,既是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自身诉求,又是公众对社会公平的一致期待。由此来论,此次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落户城市,的确是着眼社会发展全局、深度回应民意诉求的积极信号,理应点赞。

  但是,在欣喜之余,我们切不可认为从此就万事大吉了。笔者认为,要警惕农民工融入城市之路沦为“咫尺天涯路”。也就是说,在户籍制度已成为社会公平拦路虎的当下,着力攻克难关固然理所应当,但如何防止农民工“离城近离梦远”,在注重改革效率的同时,实现改革效果的最大化,却是关键中的关键。

  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仅靠印发红头文件显然是不够的,这需要有关部门彻底转变施政理念。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所提出的“年均需转户1600多万人”目标来讲,纵然将农民工落户城市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有助于考核督查,但农民工到底因此获得了多少城镇居民的应有福利,却是一个未知数。更何况,一味注重数量,却没有对他们在城市的生活状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显然有沦为“数字游戏”的风险,必须引起重视。否则,不仅无法达到相关政策建议的预期效果,反而还会适得其反,让农民工融入城市“咫尺天涯”,损害社会公平,得不偿失。

  其实,农民工落户城市,并非只是户籍户口的改变,其实质实际上是劳动生产方式的转变。众所周知,农村靠的是土地上的收益,与城市是完全不同的体系。而要想整合这种差异,就要有关部门用完善的制度去消除城乡之间的利益隔阂。具体来讲,就是要让农村土地利益货币化,让其流转起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闲置静止。可以采取入股、转让经营等方式,确保农民工落户城市之后,没有后顾之忧。更关键的是,还要让有意愿落户城市的农民群体,掌握一定的文化素质和生产就业技能,否则纵然成了“城里人”,也必定会难以适应,反而还会产生种种问题。

  说到底,鼓励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初衷毋庸置疑,但必须警惕其沦为“咫尺天涯路”的风险。相关主管部门唯有彻底转变施政理念,通过对城乡现有利益结构的有效整合,为农民工融入城市兜住底线。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摆正心态,抓紧抓好对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素质提升工作,使他们转变原有的生活方式,能够真正融入城市,最终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益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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