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房地产税立法须同步推进配套改革
时间:2015-08-06 10:24:36  来源:光明网  作者:张燕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8月5日 新华网)

  媒体普遍注意到,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房地产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七大税法被补充进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这被认为是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好事,但房地产税立法也意味着将全面开征该项税收,其他税法的订立道理也是类似。换句话说,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以上几部税法订立之后,也就等于要开征更多的税。

  具体房地产税而言,可以理解,地方政府一直以来缺乏稳定的税种,靠土地出让收入补充地方财政需求,不可能是长久之计。从国际经验看,向不动产征税是必然的。可以说,中国进行房地产税立法,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不过,之于当下中国社会而言,整体税负已经不低,冒然开征新税应该慎重。最近几年,特别是启动本轮税改以来,强调结构性减税,也就是说有增也要有减。哪些税该增,哪些该减?重点在于要开门立法、吸纳各方意见,创造合理的博弈机制,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要最大程度和公众的期待相吻合。

  这是税改大的原则,具体到房地产税的立法上来:此前上海、重庆进行了房产税试点,房地产税和房产税一字之差,意义其实大不同。毫无疑问,房地产税意味着更宽广的含义。我们注意到,哪怕是字面含义更狭窄的房产税,在上海、重庆的试点过程中,也面临很多法理和逻辑上的挑战。譬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城市土地公有制,因此购房者买房,实际上支付给政府的不是购地款,而只是70年的土地使用租金。从这个角度上说,向一个没有土地产权的房屋所有者征税,从法理上显然是说不通的。

  房地产税也好,还是目前上海、重庆试点的房产税也好,最起码要解决和土地出让金等重合的税和费,才能避免重复征税。相对而言,上海、重庆的试点,征税门槛较高、税收总金额偏小,影响自然较小。而房地产税立法并施行之后,那就是面对全国的房地产征税,以上问题再无法回避。房地产税要开征,就一定得先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很多人寄望通过房地产税调控房价。只是重庆也好,上海也罢,房产税开征以来,不仅实际征税效果不尽人意,两地的房价是否真的就稳定下来,也是需要研究的。当然,开征房地产税是否有利于房地产调控可以继续讨论,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放风扩围房产税的部门和机构,似乎不是住建部就是财政部、国税总局、地方政府。应指出的是,从程序正义和法理上说,事实上政府部门是没有权力随意开征税的,这需要立法机关,也就是人大的批准才具有合法性。此次,人大确定通过立法开征房地产税,至少比相关部门扩围房产税要好。

  更根本的是,房地产税立法应充分吸取重庆、上海试点的经验和教训,并推动配套改革同步进行。我们看到,政府提出开征房产税时,坊间和学界有很多开征房产税将有利于房价下调、斩断土地财政等观点。这些方面,经过这几年时间的发酵和争论,公众其实有了比较理性的看法:立法要充分博弈、税款如何使用必须透明、土地财政必须改革、保障房建设投入要加大,这四点是无论如何不能绕开的。否则,全面开征房地产税的行为就是不负责任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尊重民意,让房地产税立法,经得起法律程序和历史的考验。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