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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谈四个自贸区建设:创新获得好评 辐射带动周边
时间:2015-07-27 18:26:04  来源:人民日报 

    4月,国务院印发了广东、天津、福建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3个月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展如何?有哪些新举措?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

    制度创新获得市场主体好评

    唐文弘介绍,4个自贸试验区以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目标,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试点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总体看,新设自贸试验区挂牌和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3个月来,自贸试验区扎实推进方案落实工作,新一轮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在制度创新方面,新设自贸试验区复制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做法,推进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模式创新、金融制度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提出了建立行政咨询体系、审管分离、审批归口和政府职能社会化、专业化等创新做法。扩展区域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在巩固原有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新增推动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人才服务体系创新等试点事项。

    简政放权取得明显成效。广东按照能放尽放、放管结合的原则,梳理了60项拟下放自贸试验区的省级审批权限;通过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南沙片区审批事项减少37.6%,审批时间压缩了57%。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通过实行“多规合一”,使建设项目申报环节由24个减少到4个,审批时限由180个工作日缩短到49个。

    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广东自贸试验区通过扩大粤港澳通关“绿色关锁”实施范围等举措,通关效率提高了50%以上,挂牌两个月以来,进出口额达到26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8%。天津自贸试验区通过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了企业注册一天办结,效率大大提升。

    金融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上海加快制定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率先推进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创新举措,1—5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1419亿元人民币,达到全市的26.6%。福建自贸试验区积极拓展闽台金融合作,已有24家台湾银行与16家大陆银行签订了人民币代理清算协议,累计清算资金357亿元人民币。

    唐文弘表示,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获得市场主体的好评。自4月21日挂牌至6月30日,广东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12690家,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3351家,福建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3429家,上海自贸试验区1—5月新设企业4599家。

    开放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唐文弘介绍,结合4个自贸试验区定位及其对外开放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发布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条目数由上海自贸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的139条缩减至122条,进一步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商务部配套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备案的便利化程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4个自贸试验区建立起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两个月以来,4个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效果明显,备案情况良好。

    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98家,同比增长29.69%,吸收合同外资501.7亿元,同比增长317%;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27家,吸收合同外资309.5亿元,占比分别为85.7%和61.7%。广东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18家,同比增长313.9%,吸收合同外资263.6亿元,同比增长279%;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89家,吸收合同外资211.7亿元,占比分别为93.1%和80.3%。天津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51家,同比增长387.1%,吸收合同外资189.4亿元,同比增长503.2%;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9家,吸收合同外资188.9亿元,占比分别达到98.7%和99.7%。福建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全部通过备案设立,共263家,同比增长207.1%,吸收合同外资68.9亿元,同比增长458.9%。

    更开放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众多国外知名企业和机构落户自贸试验区。比如,庞巴迪将投资3000万美元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公务机维修中心,填补我国在公务机大修领域的空白。

    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广东自贸试验区将通过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打造区域发展综合服务区等,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和内陆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天津自贸试验区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口岸协作等机制辐射带动内陆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创新两岸服务业合作模式,辐射带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则通过建设长三角区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亚太知识产权中心,助推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

    积极探索有效防控风险

    唐文弘表示,4个自贸试验区在有效防控风险方面也展开积极探索,设计了与开放措施相配套的多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在外商投资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结合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情况,拓宽安全审查的范围,丰富安全审查的内容,完善审查的工作机制和机构构成,明确地方管理机构的职责。

    在贸易领域,在推进口岸监管制度、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创新的同时,严格防范偷漏税和质量安全等风险。

    在金融领域,完善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宏观审慎的金融管理体系。此外,自贸试验区将加快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构筑“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是自贸试验区重点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试点任务之一。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区后建立的“浦东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已整合350万条信用信息数据,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福建自贸试验区梳理出放宽行业准入可能出现的55个风险点,提出88条防控措施。广东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已初具规模,信息管理系统和公示平台已投入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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