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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城管”综合执法模式有待检验
时间:2014-12-19 20:04:37  来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曾经非常难管,仅东圃大马路就有2000多个走鬼档,仅去年下半年,车陂街道城管执法队就先后有近20名队员因摊贩暴力抗法而受伤。今年11月17日,车陂街在全省首创“公安+城管”为主的“天河车陂综合执法模式 ”。由于形成合力,短短一个月,执法效果立竿见影。12月18日,广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谢晓丹和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带领广州12个区市分管公安、城管的副区长实地参观学习,拟在广州全面推广这种模式。(12月18日《新快报》)

  九龙治水治不好,一龙治水才有效;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公安+城管 ”综合执法模式就是将公安、城管、交警、工商、食药监等“多龙”整合成“一龙”,形成了合力;也就是将“三个和尚”转变成了“一个和尚”,凝聚了力量。因而,车陂街的执法效果立竿见影、实现共赢。

  城市管理,以前也搞过联合执法,但一般是在开展专项行动时。专项行动是有时间限制的,联合执法不可能随时都搞,因为成本高、人员紧张、时间也不允许。实行“公安+城管 ”综合执法模式,并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克服了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中的种种难题。

  实行“公安+城管 ”综合执法模式,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第一,不会出现警力不够、人员增加、经费增多的情况。以前是公安负责治安防控工作巡逻,交警负责各类车辆整治,城管负责乱摆摊点;现在,只是整合各类人员协同执法,警务人员并没有因此增加。第二,城管、公安等各负其责、互相合作,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行政,这样能及早发现问题,高效地处理问题。

  当然,“公安+城管 ”综合执法模式才实行一个多月,效果究竟如何还有待时间和实践检验。城市管理没有最好的模式,只有更好的模式。只要这种模式有效、管用,能够以最小的成本把城市管理好,让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从敌对状态转化成和谐态势,那么,这种模式就是成功的。同时,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这种模式,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合理、更加让人能够接受。

  城市管理是一道世界性的难题,“公安+城管 ”综合执法模式当下被认为是有效和管用的。但是,社会是复杂的,人心是变化的,城市管理还要继续创新执法模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治国如此,城市管理也是如此。城市管理首先要依法执法,在依法执法这个前提下,必须多点人文关怀,必须要有人格情怀。依法执法和以情执法相结合,永远是城市管理最佳最有效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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