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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口普查流动人口只须登记居住地
时间:2010-08-23 08:51:36  来源: 新京报   作者:汤旸 
 本报讯 (记者汤旸)8月15日起,北京市已启动了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针对本市户籍人群的人户分离的情况,北京市人普办表示,户口登记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需与户口登记地的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并登记。

  8月15日至9月15日,北京市10万名普查员开始入户进行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此次摸底的主要对象之一即人户分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目前入户摸底工作已进行了一周,由于正值暑期,部分居民临时外出,一些普查小区都反映“找人比较难”。

  此次人口普查入户登记是按照现住地原则,即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没在户籍登记地居住的人员,户籍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市人普办表示,户口登记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居民,还需与户口登记地的社区居委会取得联系并登记。

  普查办相关人士介绍,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本市其他区县或本区县其他派出所辖区居住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 释疑

  流动人口只需

  登记居住地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的办法,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北京市的此次普查中,对于流动人口,只须登记居住地即可;对于本市户籍的人口,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都要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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