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12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村霸治村”:乡村岂能成法治洼地
时间:2014-07-15 15:07:39  来源:光明网  作者:评论员 
  据新京报报道,在侯落鸭村,村长侯志强因“爱打仗”、没人敢惹,常殴打、敲诈村民,而被称作“南霸天”。他还用暴力威慑村长选举,并自填选票,最终以接近全票获选。在他第十次敲诈村上的养猪户郑某一家,并起纠纷后,村民郑某用铁镐将其打死。郑某为此获刑8年,但96名村民于今年联名上书河北省高院,为其求情,称其是“为民除害”。

  毋庸置疑,“村民打死村长”是起刑事案件,当依法定程序办理。可近百人为涉嫌故意杀人的村民求情,足见问题并没面上呈现的那么简单:要看到,村民联名求情的缘由,是涉事村长侯志强为恶一方,也激起民怨已久。就此而言,埋藏在此案下的“案中案”,也亟待廓清。

  就新闻内容看,侯志强的好勇斗狠、蛮横霸道,着实让人瞠目:他只要不高兴就会对人动手,村民都得“躲着他走”;他还干预选举,私自扣留选票,谁不选他就会被找麻烦;他还数度因故意伤害入狱,几乎是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而这些细节拼成的个人形象图案,就是“鱼肉乡里、为祸乡里”的恶霸。

  动辄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强拿强要、欺行霸市……侯志强的种种劣迹,都契合我国司法实践探索中的严打对象——“村霸”的行为特征。按理说,这类村霸藐视法规、践踏乡村自治规则,理应被依法打击。

  可诡谲的是,侯志强的恶行在当地似乎不被管束:他打人被报案后,总能安然无恙、毫发无伤,“打人似乎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以至于村民怀疑他跟警方有“特殊关系”;他破坏选举后,当地镇干部却声称他得票很高“代表了村民的呼声,得人心”;就连村支书也拿他没办法……某种程度上,对其违法行径、活动的纵容,也是“为民‘储’害”,正因其“村霸”行为未得以约束,才会让其愈发肆无忌惮。

  “村霸治村”,没有良效制衡。乍看起来,这只是个村域之下的矛盾积攒,可问题升级到“养猪户奋起反抗”和“近百人联名求情”的地步,可见其事端的紧张。而这里面暴露的显性问题,置于当下许多地方的基层治理情境中,都颇具典型性。广东等地将打黑利剑指向“村霸”,也侧面反映了这点。

  就像东平性侵案发生后,有学者提到的,在时下的乡村,过去依赖于宗法伦理的家族村社自治格局正在瓦解,在此过程中,部分黑恶势力也找到滋长发展空间,对基层权力形成攫夺,并以此完成对底层民众的欺凌劫夺。而法治下沉中的“边际递减效应”,又会导致法治失灵,许多村霸地痞都处在法治“无人区”。从地痞性侵到“村霸治村”频现,本质上都根植于这种现实土壤。而这在许多只剩留守老人孩子的空心化村庄,体现得更为明显。

  很大程度上,这种乱象,伴随着辖地政府治理的失序而衍生。基层政府的行政举动,往往会嵌入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肌体内,也理应遵循法治路数。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对村霸之类现象姑息纵容,对民怨也置之不理,这也导致矛盾郁积,最终一点即爆。

  在东平性侵案,当地警方作为不当、背后疑有人“打招呼”,就让人看到治理无序的一面;而今,在该案中,村民们活在持续多年的恐惧下,也跟正常司法、行政框架下的救济不力有关:试想,如果当地能对选举程序严格把控,能形成民意听取的常态化机制,而不是把村民诉求不当回事,“村民打死村长”的极端案例也不会发生。

  地痞横行、村霸当道,是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威胁,也会将民众权益置于“人为刀俎我鱼肉”的境地,到头来,很可能影响到基层稳定、民众的法治信心。就此而言,显然有必要将乡村社会纳入公共治理视野下,实现规则覆及,避免让乡村沦为法治洼地。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