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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提升至35万元
时间:2014-05-12 13:36:30  来源:东北新闻网 

  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35万

  双人最高限额提至55万,提前还贷期限由一年以上调整为半年以上

  昨天,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沈阳已经上调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30万提升至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从50万提升至55万;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

  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之前,一直是2012年2月调整的数额。即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夫妻双方贷款限额是50万元。根据以前的政策,借款人正常还贷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目前这一时限已经调整为半年以上。每次偿还本金由不低于10000元且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20%调整为10%。提前全部偿还贷款的,由原来的正常还贷一年以上调整为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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