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救护车可闯红灯,但必须减速
时间:2013-12-30 21:01:41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李忠卿 

    十字路口,救护车和出租车相撞。当时120救护车载着心脏病患者,正急匆匆送往医院救治,在闯红灯时,一部正常过绿灯的出租车,快速驶进交叉口——“嘭”的一声,两车撞到了一起。这是28日早上9:50左右,发生在厦门厦禾路与公园东路交叉路口的一幕。(12月29日《海峡导报》)

  救护车、警车与消防车等都属于特种车辆,急救危重病人、抓捕罪犯、赶往火场灭火,一刻也不能停留,因此遇到红灯时可以直接通行,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对此公众都表示理解,并主动避让这些车辆,以方便其顺利通行。

  可是,某些车辆将警灯闪烁、警笛声声当作一种“乐趣”,当做一种养尊处优的“福利”,动不动就招摇过市,一路狂奔,至于闯红灯更是家常便饭,特权不用白不用嘛,某些司机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去做的。

  在厦门这辆救护车上,我们不否认拉着的是一名心脏病发作的病人,时间看就是生命,早一刻到达医院,意味着病人就少一分凶险,因此闯红灯确实无可厚非,我们不表示异议。但有一点必须提出忠告,不求救护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在红灯亮起时至少也得减减速,因为这个时候绿灯这一方很多车辆已经起步,司机不会想到会有车闯红灯,况且冬季到了大家都把车窗关死了,看不到也听不到警灯与警笛实属情有可原,再说老虎尚有打盹的时候,把两车相撞的责任推给绿灯这一方显然说不过去,换言之,厦门这辆出租车被撞得很冤。

  说到底,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在闯红灯时不能以危害公共安全为代价,只要将车速减下来,即可避免事故发生,这是底线,也应该当做规矩来执行。而横冲直撞的结果则是,只怕救护车的人没有救过来,反而危及社会车辆上的人的生命,这个教训值得记取。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