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5月29日
星期三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厦门:2016年起购商品住房不再享“购房入户”政策
时间:2013-12-10 13:18:48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梁辰 

    三大影响

  1 有利于盘活我市存量房源,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2 减少一手住宅需求压力,激活二手住宅市场,形成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结构

  3外地人群购房比例会有所下降,缓解人口、交通、财政和公共支出等压力

  昨日发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从今天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将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外,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通知》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购房入户”落户

  占全市迁入总数22.44%

  长期以来,厦门优越的人居环境,良好的公共资源吸引着大量的异地客群前来置业,“购房入户”无疑成为异地置业客群关注的焦点之一。据了解,我市“购房入户”优惠政策最早出台于1996年,这对于当时相对低迷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压力增大、公共资源紧缺等影响已开始显现。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全市以“购房入户”方式落户9700多人,占全市迁入总数(4.36万人)的22.44%,其中,岛内“购房入户”落户3400多人,占岛内迁入数的12.95%;岛外“购房入户”落户6300人,占岛外迁入数的37.55%。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随着一手商品住宅丧失购房入户的优势,部分外地人群将会选择购买性价比更高的二手住宅,一定程度上减少一手商品住宅需求压力,形成合理的房地产市场结构。此外,“购房入户”政策调整后,外地人群购房比例会有所下降,减缓新增人口上升速度,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财政和公共支出等多方面压力。

  房价短期会涨价?

  报价过高项目暂不发预售证

  《通知》还指出,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购房入户时间以签完合同,进行备案的时间为准,所以购房者还有两年时间来消化购房需求,不用过于着急。”市国土房产局还表示,因为两年后将没有“购房入户”的优惠,对于商品房附加值会起到一定影响,这也会“倒逼”开发商尽快把手上的存量房进行开发、上市,有利于缓解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更有利于盘活我市房源存量。

  新政出台,不少市民担心,会不会有开发商在短期内因此涨价?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我市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并且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背景】

  我市现行

  “购房入户”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28号);2010年8月实施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和《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有关规定:

  岛内:1.在思明区、湖里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2.在本岛五缘湾、观音山、湖边水库片区内购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片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100平方米—15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岛内常住户口;

  岛外:1.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内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可一次性办理不超过3人的常住户口;2.在同安、翔安区(不含大同街道、祥平街道、大嶝镇)购买自2008年8月1日之后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70平方米—80平方米住房的,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

  【相关】

  国内部分城市

  购房入户政策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已取消购房入户政策。

  青岛市市区已取消购房入户,郊区继续执行购房入户政策。

  重庆、宁波、大连、南京、杭州、成都、济南、哈尔滨、长春、沈阳等十个城市购买产权房(含二手房)均可落户。其中重庆除具备人均30平方米购房面积以外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宁波除单套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还须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天津、武汉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可落户,但购买二手房不可以落户。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