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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全面上涨,调控要有新思路
时间:2013-10-24 22:00:29  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东海 

  过去加税和限制买房者能力的调控思路与方法已被证明是无效的;未来的调控思路,应当立足于减免房地产所有环节的税收,提高普通人群的收入和买房能力。

  数据显示,中国的房价和地价全面上涨。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除温州外,其他69个城市房价涨势依旧,四个一线城市同比涨幅均超过了20%。今年第三季度,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地价环比增速为1.85%,连续6个季度加速上升,有16个城市住宅地价同比上涨超过10%。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以下视点。第一,这些房价上涨的城市,许多是实行了限购、限贷的城市,尤其是四大一线城市,双限措施非常严格。因此,炒房的因素基本消失,房屋价格上涨基本上是正常市场的力量。四大一线城市市场需求最大,所以房屋价格上涨最猛。

  第二,房屋价格的上涨,与地价的上涨,是完全正相关的。无可辩驳的数据说明,土地财政才是推动中国房屋价格上涨的主要力量。

  因而,不难看出,不但过去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已经不起什么作用,调控思路非改变不可。过去的调控,板子主要打在市场需求的一方上,一方面通过加税等提高买房者的负担,一方面通过双限等手段压制买方的购买能力。全国房屋价格连续上涨一年多的事实表明,前者不但没有降低房价,反而因此提高了房价,与调控的初衷正好相反,政府税收得利,买房者则是加税的买单者。后者挤出了炒房等投机因素,市场需求主流是刚需人群,表明了出台房产税等办法,已经师出无名。

  所以,如果要再搞房地产的调控,必须有全新的思路。

  首先,既然已经证明加税的手段对于调控和降低房价无效,并且知道整个房地产环节的税收种类多、负担重,那么调控应当做的,反而是应当减免整个房地产环节的税收。其实这个道理也很明晰:减税降低了购房者的负担,等同于房价下降;减税降低了卖家的损失,卖家就不会搞补偿性加价,房价上涨的动力就减弱了。而减税对于开发商来说,等于成本降低,就有了降价的空间。当然,为了让减税能精准的照顾到刚需和困难人群,可以只针对购买100平米以下、房价在平均房价以下的买房者减税。

  应当看到,之所以全国普遍反映房价太高,其实这是一个相对的比价效应,硬币的一面是房价高,另外一面就是普通人群的收入太低。所以,与其做难度很大、成功可能不大的房屋市场的调控,不如把精力放在提高普通人群的收入上。这一点是很容易着手的,如:大幅度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免征额和降低几个低档的税率、按照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的税收负担,让企业有财力为员工提高工资;减免产品税和消费税之类的税收,降低普通人群的生活负担指数,相当于提高了他们的收入,等同于提高了他们的买房能力;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资。

  所以,全国房价地价的全面上涨,表明加税和限制买房者能力的调控思路与方法是无效的,还有反作用;应当立足于减免房地产所有环节的税收,特别重要的是,贯穿整体减税的思路,提高普通人群的收入和买房能力,才是未来调控的可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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