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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瘦身,交通能否畅通无阻?
时间:2013-09-16 08:06:02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临渊 

    据央广报道,在山东省济南市运署街上,有一条人行道的宽度仅有20厘米,勉强能供一个人侧身通过,被附近居民戏称为“史上最窄人行道”。记者电话联系到济南市历下区市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说之所以会出现这么窄的人行道,是因为运署街本来就比较窄,客观条件限制了人行道的宽度,他们也是“迫不得已

  随着城市的发展,面积的拓宽,有很多过去一时风光的旧街旧巷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成为城市发展的“绊脚石”。无论拆迁或保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发展。山东省济南市运署街上,一条宽度仅有20厘米的人行道,被附近居民戏称为“史上最窄人行道”,笔者质疑,是否“人行道”瘦身,交通便能畅通无阻?

  20厘米的生命通道承载了弱势群体无处伸冤的痛。大部分学生根本就不走这条人行道,一些同学更是一脚踏在人行道上,一脚踏在马路上。这好比一只脚踏着“安全”,一只脚踏着“危险”,在安全与危险间寻找平衡,有点游戏人生的味道,但这根本就是可以避免的危险,为何得不到解决。

  市政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回应,之所以会出现这么窄的人行道,是因为运署街本来就比较窄。如果将人行道修宽的话,就不能保证双向车辆的正常通过了,他们也是迫不得已。殊不知,“国标”还规定,城市中规划步行交通系统应以步行人流的流量和流向为基本依据。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种有效措施,满足行人活动的要求,保障行人的胺全和交通连续性,避免无帮中断和任意缩减人行道。”

  心理学家分析,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是120厘米至360厘米;人与人之间个人距离是45厘米至120厘米;人与人之间亲密距离是45厘米之内。人天生赋有的自我保护意思,介意别人闯进自己的空间,既然人与人都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何况人与车之间呢?“车辆优先”还是“行人优先”,其实是一个不化等号的对比,在交通规则中,弱势更易受到法律保护。

  笔者翻阅资料,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国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人行道宽度应按人行带的倍数计算,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m,而20厘米的人行道却只是最低标准的七分之一,大大降低了人生安全系数。殊不知,天天发生的车祸带走了多少无辜的生命。天天面对“亲密无间”、“川流不息”的车辆从身边以闪电不及的速度飞过,确实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担惊受怕。或许将此街道改为单行道,禁止车辆通过方可保证行人安全,在偌大的城市,单单一条街道就阻碍交通的几率并不高,条条大路通罗马,让出一条小道,人行道回归行人,让行人们也通往“小罗马”。

  “最窄人行道”委屈行人实不可取,管理者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人民的利益放在最前面,“民为先”不是一句口号,要落于实处。“人行道”瘦身,唯独“民心”千万不能“瘦身”,殊不知,失去民心才是最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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