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养老保险改革不妨“分两步走”
时间:2013-06-20 23:10:52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平方 

    昨日有报道称,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整体改革方案设计已经启动,其内容涉及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做实空账、提高养老金统筹层级与养老基金入市投资等多方面。据称,今年上半年就要拿出相关改革方案。

  养老金是老百姓的“保命钱”,像上述四个问题,都是涉及面极广的重大改革,相关方案堪称我国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无疑,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解决的。但我们认为,这种改革一定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即使拿出方案,也务必广泛征求意见、汇聚民智,切不可急于求成。比如,“破除”养老金双轨制,就存在一个平稳衔接的问题。

  目前,我国确实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双轨制。有数据说,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1900元,而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两者差距明显。有人评论说,“双轨制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

  双轨制算不算“最大不公”呢?这要从其来龙去脉说起。在多年的计划经济及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的养老制度是“单轨制”的,即个人的养老金是依附于单位的,机关干部、国企职工等属于“有单位”的,就有养老金,大家养老金也差不多。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劳动力流动的增加,这种“单轨制”问题越来越突出。其一,私营企业、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大量没有传统意义上“单位”的劳动者没有养老金。其二,市场竞争优胜劣贷,部分企业倒闭,职工没了“单位”,也就没了养老金。其三,劳动者从国企跳槽、下海,很可能变成没有“单位”,没了养老金。

  显然,传统的“单轨制”保障面很窄(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有)、严重依附于单位(跳槽将失去养老保险)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一种独立于单位之外的养老保障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1997年,我国正式建立了“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由此,单轨制变成了双轨制,使高门槛的“单轨制”下大量没有传统单位的劳动者有了稳定的养老保障,便利了劳动者的自由流动,成为社会极为重要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目前,社保退休金确实比机关退休金低,但大量职工从过去没有养老保障到实现有保障,这一价值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由此看来,在看到双轨制不合理的一面的同时,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它就是“最大的不公”,特别是目前仍有大量农民工、个体户尚未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情况下,“应保尽保”而不是简单地要“破除”双轨制,可能是我国养老保险建设中更迫切的任务。

  当然,这并不是说“双轨制”的改革就应放缓。要解决双轨制,其核心是要让两者制度衔接、待遇相近。目前如果一下要“破除”,要么是大幅提高社保养老金,这涉及大幅提高企业缴费水平,在我国社保负担已相当高的情况,并不现实;要么是大幅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这不符合改革要平稳衔接的原则,也不可行。

  我们认为,改革不妨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养老制度上的衔接,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基本养老+职业年金”的模式,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企业年金”的模式互通,大家都在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机关事业单位未来的养老权益通过“职业年金”显性化,而对企业现有的“企业年金”,则提供更多的税收等优惠,鼓励企业大力发展“企业年金”。第二步,在两者待遇逐步接近的基础上,在适当条件下最终水到渠成地合二为一,实现“一轨制”。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