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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推平山头炒地皮 官员家属齐倒卖
时间:2013-06-20 00:38:02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叶香玲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叶香玲)在广东江门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村口,沿着S270省道数百米,一眼望去,平坦的空地上长满了荒草。空地上整齐地插着方形水泥砖,被分成数百块45到90平方米的地皮,每块地皮以超过10万的价格卖给外地人。
 
    南方农村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官冲村,将空地平整违法买卖的现象已存在多年,购买者多为信宜、罗定、广西等地的外地人。买卖双方只需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流转使用协议书》,经官冲村委会加盖公章,并向村委会交纳15元每平方米的土地流转金后,该块地皮就“归买方所有”,不过买方无法获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证及房产证。新会区国土局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但这种违法现象仍屡禁不止。
 
    山头推成地皮
 
    五年价格翻番
 
    官冲村坐落于珠江八大出海口之一的崖海之滨,距离古井镇区10公里,位于S270省道旁,交通便利,省道另一边是一个工业园区。
 
    6月13日下午,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该村。在进入村口的拥军路一边,长达几百米的弧形空地上,多个长约30厘米的方形水泥砖淹没在荒草中,在靠近村里这头,一条宽约4米的泥土马路沿坡而建。
 
    而在拥军路的另一边,沿山下,十余幢红色砖瓦房拔地而起,几位砖瓦工正在热火朝天地砌墙。
 
  在此地租住的一位信宜妇女说,省道旁的地皮很抢手,价格多在十万元以上,前两年都已经卖完了,不过购房者一直都没有建房子,有些人买了地皮之后再转手给他人。“我有个老乡买了地皮,现在要转手,你看需不需要?”她问南方农村报记者。
 
  沿着拥军路前行500米左右,在鹅潭村小组,一块8亩多的平整土地展现在南方农村报记者面前。这块土地两边两条4米宽的公路已硬底化。记者询问该地是否还有地皮卖时,一位刘姓村民说,还有得卖,不过靠近马路边的只剩下90平方米的,要10万元,不在马路边的只需9万元。
 
  该村民还说,这块地是村里一位林姓老板两年前从村里买来的,他帮林老板看管,地中的水泥桩、两边公路的硬底化都是他负责完成的。他说,原本这里是山坡地,村民种植水果,“光赔偿村民,平整这个山头就花了200多万!”
 
  “你想要,我就叫我老板过来,带上身份证和现金,直接去村里面盖章就可以了。你买了就可以直接在上面盖房子,以后就是你的地了。”该村民表示,这里有50多块地,到上个月已经卖了38块,如果想买就要趁早。
 
  仅仅几年的时间,这里的地价已经翻倍。在该地旁,30余栋新房已经建好。来自罗定的一个村民告诉记者,5年前他花5万元买的一块90平方米的地皮,如今已经涨到10多万。他说,这些新建的房屋都没有房产证。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村里走访发现,比较集中作为地皮买卖的地有四块,加起来有数十亩,还有一些小的地块零星散落在村里。
 
    村官参与倒卖
 
    村委收转让费
 
  6月14日上午,南方农村报记者以买地皮为由来到官冲村村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直接找村委会主任林东洪。村委会主任不在,一位村干部李绍安说,他也有地皮卖,并热心地带记者前去查看。他带记者到官冲小学附近,表示100多平方的地皮可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记者说想买靠马路边的,他说10万元根本买不到。沿途,他指了几处,表示都是他卖的地皮。
 
  为了让记者放心,李绍安出示了一份《土地使用权流转使用协议书》,表示手续都办好了,并称这些地都是村里的集体土地。协议书上约定,该地块只能做宅基地使用,购买者与当地村民相同永久使用,用地报建等一切手续和费用由买方负责,买方若要办理土地证,村委会提供材料并协助办理,各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协议书还提到,“今后流转给村外的人和户在我村转让宅基地的,每平方米收转让费15元。”协议书上有官冲村委会的盖章以及村干部的签名。而官冲村委主任林东洪向记者确认了村委收转让费一事。
 
  南方农村报记者担心买地后能否办理证件,“证件都办不了,但是可以修房子,那些新修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李绍安明确表示。
 
  南方农村报记者提到林老板,他说,林老板叫林国迎,是村主任的堂弟,林老板先从村里拿地,再高价卖给他人。
 
  随后,南方农村报记者致电林国迎,询问是否还有地皮出卖,他表示有,靠马路边的要10多万,不靠马路的8万以上,并表示不能谈价。记者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只需要准备钱就可以了,到村委会签订转让书盖章,再交每平方米15元的转让费即可。”他说。
 
    整改隔靴搔痒
 
   乱象还在继续
 
  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到,十多年前,官冲村村民大多将农田租给来自信宜、罗定和广西的外乡人耕种,久而久之,在此种地或者务工的人安居下来了。因此,大量的宅基地需求促成了地皮买卖。几个买了地的信宜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们老家都在山区,比较穷,通过买地建房,可以走出山区。
 
  古井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官冲村违规用地、未报先建的行为,国土所也多次下发整改通知。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执法支队二队队长梁万全向记者提供了对官冲村下发的《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记者看到,自2011年4月14日到2012年8月27日,江门市国土局先后9次向官冲村委下发整改通知书,涉及面积约15亩。通知要求听候处理,自行整改,消除影响,符合报批条件的申报审批。按照规定,还要没收交易金,并处交易金20%以下的罚款。
 
  然而,据南方农村报记者实地调查所知,非法卖地的规模远远超过了15亩。梁万全也表示,实际违法用地面积比整改通知书所涉及的要大。
 
  不过,面对这些整改通知书,买卖双方似乎视而不见,地皮仍然在出卖,一栋栋红色砖瓦房还在拔地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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