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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涵洞吞人悲剧 市长的狠话还管用吗?
时间:2013-06-07 16:24:5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何龙 

    6月3日晚,湖南籍女子王岳清不慎掉入广州科韵路一桥下涵洞的暗渠里,同行者立即报警,但直到42小时后才开始专业的搜救工作。昨天下午,现场勘测人员通过探测仪器发现疑似王岳清的“影像”……

    “重播”王岳清从出事到探到疑似遗体的过程,能够清晰地看出相关部门对生命的态度——

    位于广州科韵路西侧北环高速桥下的这个涵洞,常有许多人穿行其间。涵洞里有暗渠,却没有防护栏,没有警示牌,甚至没有灯光!广州在安装价值不菲的中华灯、在大搞光亮工程时,却没人留意到这些边缘地带。

    据城中媒体描述,王岳清掉进暗渠时,同事立即报警。约20分钟后,警方赶到现场勘查,消防、医护人员也来到现场。由于雨势过大,消防人员只能用木板之类的物体在暗渠开口处探测,但没有收获。

    王岳清的家属四处求助,多个部门的人都是“到了一下就走了”。昨日下午2时50分,广州市天河区市政维修队人员带着探测及围蔽工具来到现场,又因大雨而不得不暂停搜救。直到下午3时20分,广州市政人员才在涵洞外设置围蔽工具,并开始挖掘作业。下午4时29分,现场勘测人员才通过探测仪器,发现在落水点下游150米处的疑似遗体。

    从3日晚上9时许事发报警开始,到昨天下午3时20分正式开挖,其间历经42个小时,相关部门一直在“协商”……

    这样一个常有人通行的涵洞,为什么不把它修得更适合人们行走?洞边的暗渠为什么不加围蔽或警示?专业救援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出现?如果一开始就有专业设备,及时发现王岳清所在的位置,王岳清会否及时得救?

    广州是一个雨水充沛的城市,水漫街道,就会让地上的沟渠坑地成为陷阱。陷阱如果不做安全处置,那么天上的雨就会常常酿成人间的泪,日常的生命之水就会变成生命祸水。

    可是,在几乎年年都有水患的广州,路上的隐患却时有出现,而相关部门在需要搜救时反应迟钝,连查看地下水道的相关图纸,有关部门都不能第一时间拿出来……

    今年3月,长沙一女生在大雨里掉进沙井,引发全城大搜救。广州方面难道完全没有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检查城市存在的隐患,探讨出现类似事故时该如何营救处理?从这次失败搜救中可见,广州的相关部门对搜救工作缺乏预案,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他们没有一步到位,派出配有专业营救设备的专业营救人员,以致贻误了搜救时机。

    2010年,时任广州市长万庆良曾说过这样的狠话:“我在这里宣布,今后谁弄的沙井盖,谁没有管好,造成人员死亡的,就要追究这个单位领导的责任!现在我讲得很清楚了,人命关天的事,绝不会客气!”

    如今出事的尽管不是沙井盖,但性质显然与沙井盖相同,并且出现搜救不及时的失误。那么,当年市长发出的“狠话”还管用吗?谁该承担这人命关天的责任?——但愿此事不要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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