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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时间:2013-05-25 17:00:35  来源:民政部网站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指导各地做好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

    5月24日16时,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并向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等省(自治区)民政厅以及合肥、郑州、武汉、南宁、西安等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通知,安排部署近期强降雨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强降雨天气过程,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工作组织领导,密切关注强降雨天气过程发展趋势,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商,分析研判暴雨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要会同有关部门迅速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暴雨预警预报信息,及时让群众了解最新降雨天气动态,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通知强调,前期受降水影响的地区,由于江河底水较高,土壤含水趋于饱和,再遇强降雨引发山洪、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各地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各项避险责任,协助做好低洼易涝地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危房校舍、简易工棚、建筑工地以及旅游景区的安全排查,在危险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及时开放避灾场所,安排专人负责引导群众,严格落实避难场所管理责任,确保临时避险人员的安全。陕西东南部、四川等地要重点关注防范可能发生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芦山地震灾区要注意防范雷电和大风等天气。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严肃值班纪律,合理调配工作力量,选派业务精湛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确保手机、电话24小时畅通,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处置。要进一步强化灾情的统计与核查,加强与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及时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会商核定,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翔实。要严格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快捷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尤其是前期重复受灾地区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进一步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救灾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各项救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加强与本地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物资调拨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救灾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据气象部门预报,5月25-27日,华北南部、黄淮、江汉、江淮、江南、华南、四川东部以及贵州、重庆北部、陕西南部等地将有大到暴雨(累计雨量40-90毫米),湖北北部、河南中南部、山东南部、安徽北部、江苏西北部、贵州东部、湖南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累计雨量100-200毫米),强降雨区主要集中于黄淮、江汉、江淮等地;上述局地伴有强对流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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