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盖窨井“平时坑人,雨季吃人”,已经成为多数城市的共同疾病,也是城市管理的顽疾之一。在我看来,根源只有一个,就是小井盖的管理体制不顺,在于井盖所有者自主管理的模式导致多头管理井盖的“九龙治水”局面,使得40多个单位管不好一个小井盖。换言之,不是井盖噬人,而是制度害人。所以,要跳出城市小井盖管理混乱困局,避免井盖噬人悲剧重演,就必须对下井盖实行科学管理,出路只有一条,就是改变当前的小井盖管理模式,采取小井盖的所有权与监管权分开的管理模式。
简而言之,小井盖的所有权应当仍然归原属单位所有,是哪个部门建设的小井盖就归哪个部门所有。但是,小井盖的管理权必须交由独立部门,可以设置在城管部门,因为城管部门每天安排人在各个街道上巡逻,容易发现井盖存在问题。换言之,小井盖的原属单位只享有对井盖的所有权,但是不享有管理权,也不需要对井盖的管理承担任何责任,既减轻了小井盖所有部门的管理负担,又强化了职能部门对小井盖的监管力度和权限。
另一方面,各个部门在建设小井盖之前,必须向城管部门备案,让城管部门对井盖的数量、位置做到心中有数,适时掌握。同时,小井盖建设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同意,通过科学规划,能够合并成一个井盖的就应当合并为同一个井盖,从而减少井盖数量,减轻井盖的管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