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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村干部“自曝”敛财3.2亿 愿意拿钱“赎罪”
时间:2013-02-21 14:46:12  来源:云南网  作者:杨之辉 

  网贴昆明村干部“自曝”敛财3.2亿愿意拿钱“赎罪”

  当事人否认发帖称内容失实欲法律维权 疑与拆迁矛盾有关

  日前,一篇《为赎罪,我愿意将我的3亿2000万元钱捐给急需用钱的人》的网帖引发社会关注。该帖“自曝”自己担任村干部20年来敛财3.2亿元,因良心不安想把钱捐给急需用钱的人。

  日前,记者到金辰街道办事处与马家营村小组,并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网贴内容进行核实采访。

  网贴自曝“为赎罪,我愿意将我的3亿2000万元钱捐给急需用钱的人”

  2月12日,今日网出现一个名为《为赎罪,我愿意将我的3亿2000万元钱捐给急需用钱的人》的网贴,引发社会关注。网贴原文如下:

  我叫刘红启,我是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的村长。没想到20年来我担任村干部期间,我想方设法积累起来的3亿2000万元的财产(1亿2000万元的现金和2亿多元的资产),就象大石头一样压在我的心头。为了这3亿2000万元,我造成了村集体10亿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一想起这事,我的良心就受到谴责,我吃不香,睡不着,天天晚上做恶梦。我的精神快要崩溃了,请大家来救救我吧。

  为了赎罪,我愿意将我积累的1亿2000万元钱的现金捐给急需用钱的人,为了救助尽可能多的人,我捐给每个人的钱不能超过12万元。真正紧急需要钱的人,请赶快和我联系吧。我叫刘红启,我的地址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3号和148号,村中我有两栋8层楼的房子,3号和148号,很好找,只要一问,大家都知道的。我已经准备好了1亿2千万元的现金,急需用钱的人可以直接到我家找我要,只要你有合理的理由,我就可以无偿给你12万元以内的现金直接带走。请你们来帮帮我吧。你拿走我的黑钱就是帮我赎罪,我们一家人都会非常感激的。

  为了证明我真的有1亿2000万元的现金,我将我钱的来源也说明一下:我们村子马家营位于昆明市的黄金大道北京路边上,位于二环路内的昆明主城区,20年来昆明市飞快发展,我作为村长,我的钱来得也非常容易。很多人为了低价拿到我们村的土地,低价租用村中的资产,都来我家送钱。多的几箱子,少的几万元,送美元欧元的也有。送100万元以下的人太多了,我都记不清了。

  最大的一笔钱来源是昆明北站北京路边的汇峰大厦,这栋大楼直接在北京路边, 占地30亩左右,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米,现价光是土地价值就值得4亿元以上。当时用的是我们村中的土地,利用村民的土地征用的钱建盖的。为了让别的村民不要和我抢村长的位子,我还故意用村中的资产做抵押,以村委会的名义贷款2000万元。我借口和鼎业地产合建,其实鼎业地产一分钱都没出,全部钱都是村里卖土地的钱和贷款的钱建的,官房地产付给我村的土地征用款我没分给村民,全都投到了汇峰大厦上了。后来我把这个价值4亿的地产以20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鼎业地产,鼎业地产的老板(我儿子的干爹),送给了我6000万元的现金作为回报。村民们太笨了,我把2000万元分给它们就没有事了。

  第二笔多的钱来源是卖位于北京路和北云路交叉口的金星宾馆。我村出12亩土地和一个老板合建。这12亩土地现在值得2亿元左右,被我500万元卖给了和建的那个老板。作为回报,他送给我了2000万元。

  第三笔钱是金星机械厂12亩土地,也就是建俊发中心的土地,现在值得2亿元左右,我2400万元卖了,他们送给我了2000万元。

  第四笔不是钱是资产,位于北京路花园和马家营中间的一块20多亩的土地(三公司),上面有几千平方建筑物。现价值超过2亿元,被我悄悄的以500万元收入我完全实际控制的公司中(其实这块地我一分钱都没出)。仅这一下我就将近多了2亿元的资产。

  第五笔是我操控我儿子利用这些收到的钱,成立黑社会组织、放高利贷和开赌场,近几年也赚了几千万元。

  还有很多要来求我的人送来的100万以下的,送的人太多了,记不清了。此外,我还有很60多套房产(包括多套别墅)。

  我的家人已经移民加拿大,我的小老婆我也帮她移民澳大利亚了。经过多年准备,我的资产已经转移了一部分到国外,足够我家人用几背子了。我现在就是一个裸官,没什么可牵挂的了。今年等我把村民的房子一拆,把拆出来的土地一卖,我就可以拿到2亿元的好处费走人了(包括三公司土地变现),我可以去加拿大和大老婆过,也可以去澳大利亚和小老婆过。

  说了这么多,只是证明我有那么多钱,足够救助1000人以上了。我要赎罪,急需要钱的人们,请你们救救我吧,赶快来找我拿钱吧。请你们在2013年上半年来找我,过时可能我已经去国外了,你们不好找了。为了你找我方便,再次提示我的地址是: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3号和148号 刘红启 我们家有两栋8层楼的房子,很好找的,我是村长,一问大家都知道的。

网帖是真是假?

  当事人:网帖非自己所发 内容失实

  该帖在网络引发了网友的“围观”。网民在QQ群中转发这一消息时表示,该帖子不像自己发的,看着像别人“整”这个村长的,但对事项又说得很清晰,“到底是真是假?”

  19日,记者与金辰街道办事处与马家营村小组对网贴内容进行核实采访。

  在金辰街道办事处,据相关人员介绍,马家营村小组长名为刘洪啟,也是昆明市人大代表,担任村小组长19年,办事处未接到过关于其贪腐行为的举报。

  随后,记者与当事人刘洪啟取得联系,并接受记者采访。

  “自己从未在网上发过帖,网帖连我的名字都写错了,我的名字是刘洪啟并非‘刘红启’。”当刘洪啟细细看完网帖后表示,网贴的内容都失实,完全是诬陷和编造。

  “所谓60多套房产从何而来?!我在昆明只有3号和148号这两处房子,这两套房子还是自己向银行贷款建的。”刘洪啟说,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马家营村3号和148号房屋确系自己所有。3号房屋系1988年按照政策在宅基地上批建的;而148则是1998年按照昆明市旧村改造政策批建的。按照这两个政策,如今马家营村里不少村民都建有两栋房子。

  针对网贴中所列举的“敛财事项”,刘洪啟也逐一对记者进行了说明:一是汇峰大厦实际占地10亩,1997年村里与开发方协议出地10亩,出资1000万元以联营形式建设,并非网贴所称“占地30亩左右”。由于当时村里没钱,村里向银行贷款2000万元,但实际一直到2003年,实际出资500万元,并且收取了对方五年租金共计500多万元,2003年村里召开村民大会,140余位村民以92%的赞成率通过,将大厦以2500万元卖给了合建公司;二是金星宾馆实际占地只有6亩左右,当时由于修建北京路延长线以及两边道路,占去近4亩地,并非网贴所称“10亩”,1998年村里也通过村民议事按10亩地卖给开发方,而且按照当时政策,将相关款项发放补贴给农转非村民。三是金星机械厂那块地,也就是建俊发中心的土地,实际占地10亩,2008年村里以2200多万元连着地上附着物一起卖的。四是“三公司”的9.87亩地是村里2004年以520万元卖的,后来还让人家补了两次钱共130万元。

  “当时卖地都是经过村民议事讨论并且同意,协议和所有单据还在,价格也是按当时市价卖的!” 刘洪啟说。

  “儿子在昆明开了家公司,自己向银行贷款入了股,但是现在还没还完贷款,这些都可以查到。我们全家人没有一个移民国外,儿子这几天在北京出差,更没有什么大老婆、小老婆,完全是诽谤!”

  当事人:将依法追究发帖人责任

  对为何出现这样的网帖,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可能与马家营村即将启动的城中村改造有关。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城市建设用地的供需紧张,旧城改造已成为完善城市基础功能、改善居民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随着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拆迁改造诱发的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但由于城中村改造涉及村民切身利益,有人期望值太高,所以不可能所有人都满意。”张坚说。

  据负责城中村改造的金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坚介绍,马家营村原本是个自然村,其城中村改造将于今年3月启动。所有程序均依照昆明市2009年5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进行,与村民签订的补偿标准有的方面甚至高于昆明市政府文件要求。

  刘洪啟告诉记者,这次城中村改造村里已经为村民争取了不少利益,“连村里公厕都要赔偿成商品房,补偿标准在昆明的城中村改造里也是很高的。”签协议前后光开会就有70多次。

  对于此事,刘洪啟觉得很冤枉:“从今年1月起网上就出现了黑我的帖子,我本不想理。但现在越闹越严重了,已经侵犯了我个人的权利,我将要用法律手段进行追究维权。”

专家观察:

  网络反腐要走得更稳 呼唤理性力量

  最近10年,随着中国网络的不断发展,网民已突破5亿大关。无门槛、及时发布、海量存储的互联网宣泄着群众对反腐的关注,现在流行的发帖、人肉、知情人举报等方式,“小三反腐”“给官太太上廉政课”等反腐手段,逐渐成为有别于传统反腐监督的新方法。“房叔”、“表哥”、“雷冠希”、“局长日记”等各种经网络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最近5年,网帖反腐、微博反腐的传播效果、影响范围、警示作用都在不断扩大。

  “过去的舆论监督主要依靠新闻媒体,而现在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参与平台。网络反腐的突出特点是‘全民性’、‘自发性’和‘及时性’。”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珂表示,在当前的情况下,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加大对官员的监督力度,意义重大。

  尽管网络反腐已经在近几年充分发挥了作用,但在罗珂看来,网络反腐面临着法治化、制度化的困境,“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来保障民众通过网络反映的腐败线索尽快被调查,也无法避免由网络反腐带来的网络暴力现象。”

  “由于网络具有自由、隐蔽等特点,个别人可能会进行不实举报,利用网络提供虚假信息,诋毁他人,打击竞争对手,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等。这也让网络反腐往往‘真假相掺’,其客观性及权威性会打折扣。”

  罗珂认为,“对于通过互联网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甚至诽谤他人的行为,我国法律已有规定,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界人士表示,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制度法规不够健全,对如何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网络举报和受理、形成网络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等制度法规建设还很滞后,比如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相关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速度,网络监督、举报等不能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网友@夫子不挎刀表示,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对举报线索的限期查处,对举报人的安全进行监督,营造更有效的预防腐败体系。

  “基于“泄恨”动机、依靠“猎奇”心理终究难当大任,网络反腐需要注入更多的正义和理性、责任和担当,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网友@05020说。

  如何让制度反腐、常规反腐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让更多的贪官现出原形,答案不在于如何拔高网络反腐个案的意义,而在于扎扎实实地加强对于官员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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