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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专家:我国对腐败“过度容忍” 治本须政改
时间:2013-01-21 09:24:3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如果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能否过民意关?高薪养廉要不要实行,如实行会不会增加民众或国家负担?

  严刑峻法没能防住前“腐”后继,反腐的关键是在预防还是执法?家庭财产申报目前能否大范围推开?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已经就反腐败问题多次表态,且措辞严厉。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新一任总书记习近平的讲话就振聋发聩:“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他强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十八大后,反腐败行动确有提速迹象,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从不雅视频被曝光到受到处理,只用了63个小时。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的相继落马,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反腐败风暴正在劲吹。

  然而,在一个个事件热闹非凡的同时,却难掩整体问题的沉重和形势的严峻。十八大后,腐败怎么反?拒腐防变的体系如何构建,怎样遏制腐败易发多发的势头,都值得全社会深入探讨。

  十八大后,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反腐建议,有专家学者提出“特赦论”,建议特赦贪官,以换取他们对政改的支持;也有专家建议官员公开财产,不过是全部公开还是从新提拔的干部开始公开,争议很大;还有专家建议搞群众运动式反腐,另一部分专家则坚决反对,多种声音,莫衷一是。

  日前,部分反腐专家、学者聚集在湖南省韶山市,深入探讨十八大后的反腐新形势,而上述引发社会争议的热点问题,也正是他们关注的重点。

  “特赦论”能否过民意关

  “专家建议赦免部分退赃官员以换取他们支持政改”,2012年12月17日,当这条《京华时报》刊登的新闻出现在各大门户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时,许多人才赫然发现,竟然有专家提出了这样“不可思议”的建议。

  提出建议的是制度反腐专家、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对于发表这一建议后网络上无数的批评甚至谩骂声,他表现得很淡然:“我知道会被骂,但不能因为怕挨骂就不敢说真话。”

  这一建议,李永忠早已深思熟虑。十多年前,他参与了“反腐败特别行动”课题研究,就涉及如何解决“腐败呆账”的问题。2011年年底,他在杂志上撰文提出反腐败“宽以惩前”的策略,提出应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并如数退赃的官员不追究责任,以此来解决“腐败呆账”的问题。

  2012年11月,他又在《人民论坛》上撰文,再次提出“以特赦化解腐败呆账”的思路,建议对贪官进行有条件特赦。

  李永忠说,他的这一建议来源于香港的经验:1974年2月,“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香港回归后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编者注)成立,廉政风暴席卷香江。当时香港警界非常腐败,许多警察因此被判入狱。1977年10月,部分香港警察上街游行,后又冲进廉政公署总部大打出手。为此,时任港督麦理浩发布紧急特赦令,宣布除重罪及已展开调查的案件外,对1977年1月1日前所犯下的贪污罪行不予追究,由此减少了改革阻力,香港由贪腐严重的地区一跃成为亚洲廉政的模范生。

  不止李永忠,事实上,十八大前后,历史学家吴思、经济学家张维迎、法学教授何家弘、《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等也相继提出或表态支持“贪官特赦论”。他们的观点大体一致:为减少反腐败的阻力,应以特赦来解决腐败存量的问题。一些专家甚至想以特赦来换取有原罪的贪官们对改革的支持。

  韶山会议上,李永忠重申这一构想。吴思也在会议上表示支持,并作了补充。吴思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由于权力含金量的不断增加,腐败在官员中呈现易发多发的态势,由此形成了巨额的“腐败呆账”。他列举了多个模型,用这些模型估算出来的“腐败呆账”总量都极其巨大。他甚至估算,仅凭我国目前的司法队伍和设施,要处理这些腐败存量,没个几十年处理不完。

  “存量大得难以处理,无法消化。如何一边解决腐败的存量问题,一边把贪官污吏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搞政治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我的建议是,用特赦促政改,跟贪官做一个政治交易,化腐朽为神奇,废物利用,从而解决反腐败所遭遇的阻力问题,化阻力为动力。”吴思说。

  对于如何特赦,李永忠认为上策是保持反腐强大压力的情况下,通过全国人大立法,确定特赦的具体时间和金额,除已经在查的重大案件外,一定数额以下的贪污受贿,予以特赦,以此减少阻力,换取对政改的支持。

  李永忠和吴思都提出,为了更好地实行这些制度,应考虑设立政治体制改革特区。李永忠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就是因为有经济体制改革特区这个孵化器,政治体制改革之所以裹足不前,就是因为没有这么一个孵化器。“全国2800多个县,拿出1%即28个县来搞改革试验,一旦有成功的,复制拷贝就行了。即使失败了,也就1%,不会引发震动。”

  韶山会议上,“贪官特赦论”激起了热议。但有专家认为,这一建议虽有一定合理性,却容易遭遇民意的反对,一旦实施起来无异于“饮鸩止渴”。

  反腐专家、《求是》杂志社研究员黄苇町就质疑:如果要特赦,那么特赦由谁来做?如果由我们党自己来做,自己赦免自己的干部,能不能在老百姓中过关?

  他说,现在正是民众对反腐败最关注也是意见最大的时候,如果提出对贪官进行赦免,民众那里能不能通过是个问题。而且,党中央始终强调坚决反腐,提出“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给群众展现出了坚决的反腐败决心,也至少从道义上让民众感受到了信心和希望,如果提出特赦,会不会危及党的执政资格?

  不过,黄苇町也认为,如何处理腐败的存量问题确实非常棘手,如果过于强硬,有可能遭遇巨大阻力。同时,他也谈到,事实上,在当前及过去查处涉及贪腐的大案要案中,如果涉及面过大,也采取过有条件赦免的做法。但他认为,要真正处理好以特赦化解腐败的问题,需要极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

  吴思回应说,民意的分量,在健全的民主制度中当然处于第一位。民主制度越不健全,民意在决策中的分量就越轻。所以,才需要用特赦交换更健全的民主制度。从乌拉圭的转型史看,在民意调查中,反对赦免的比例高达72%,但是在真实的投票中,在民众真正出面做政治交易的时候,赞成赦免的比例上升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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