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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恢复核电正常建设 3年内不安排内陆项目
时间:2012-10-25 09:07:10  来源:新京报  作者:钟晶晶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

  稳妥恢复核电正常建设

  会议指出,去年3月以来,在对运行、在建核电机组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国务院两次讨论这两个规划,对待核电安全和发展是十分严肃和慎重的。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

  (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

  (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在役在建核电机组持续安全改造

  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发展核电,必须按照确保环境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要用最先进的成熟技术,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不断提升我国既有核电机组安全性能。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任务

  ●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安全高效开发煤炭和常规油气资源,加强页岩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动能源的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

  ●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面推进节能提效,加强用能管理。

    ●推进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

  ■ 专家分析

  “国内核电建设正式重启”

  业内人士分析,两个核电规划的公布意味着自去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以来,国内暂停的核电建设正式重启。

  目前中国是全球在建核电规模最大的国家。去年3月福岛核事故之后,国内暂停了核电项目的审批,并开展了一系列核电安全检查。

  今年5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修订的《核安全规划》征求意见稿。但核电项目何时重启悬而未决。

  对于昨日公布的正式文件核心内容,一位央企核电企业管理人士表示,这些要点实际上在今年5月已基本形成共识,例如关于停建内陆项目等。他认为,这两个规划的公布也意味着国内核电项目建设正式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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